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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劳动报酬、年休假、经济补偿等内容,涵盖传统劳动争议、新业态用工纠纷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等。其中,康某“职业碰瓷”诉某家具厂劳动争议案入选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案情回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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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日,康某入职某家具厂。2018年12月6日,康某以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请求家具厂支付赔偿金等近14万元。家具厂主张,康某入职该工厂只有3天时间,实为“职业碰瓷”。

经司法鉴定,康某持有的《计件工资确认书》中落款处“确认人:林某某(系家具厂负责人)”的形成时间,先于《计件工资确认书》中康某工作成果等内容。

自2013年以来,康某在江西赣州、福建莆田、深圳、广州、东莞、惠州、中山、江门等地参与了近30件案件的诉讼。其中仅2018年,康某在中山地区劳动仲裁机构以及法院提起的诉讼达10件,涉及9个用人单位。

裁判结果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康某存在篡改重要证据并在诉讼中进行虚假陈述的行为。而且,康某亦确实存在频繁、短暂地与不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再以各种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后通过诉讼谋取利益的情形。对于康某所提交的证据以及据此主张的诉讼请求均不予采纳,对经家具厂确认的工资数额予以确认。同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决定对康某进行罚款5万元

康某的案例并非个例

据不完全统计,在劳动法出台的20多年间,全国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从最初的3万多件发展到30多万件。其中,中小企业是劳动纠纷的频发地,也成为职场“职业碰瓷”的最大受害群体。

在劳动纠纷中,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对于企业来说,即使在回应诉讼过程中,判定劳动者碰瓷,取证的难度也是很大的。康某在数十起诉讼或劳动仲裁案件之中均达到了其非法目的,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企业面临的不仅仅是经济的损失,人力损失、事业损失及名誉损失同时在发生。

对于企业来说,员工的背景调查往往能够更有利于规避企业的用人风险。而对于劳动者来说,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固然重要,但一定要在合法的限度范围内,不能将法律作为自身非法牟利的工具。

大到一个行为,小到一句话,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的身影。法律如同软肋,也是铠甲,软肋是自己的,铠甲也是自己给自己的。多知道一点法律知识,关键时刻才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和家人。

希望法律科普能够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守法,如有法律方面的需求,欢迎您关注“东方常盛法宝”咨询我们,常盛专业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