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

咸水沟(皋兰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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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咸水沟(皋兰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兰水行审发【2021】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德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咸水沟(皋兰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兰州市皋兰县九合镇,起点为金沙村三社沙坡头,终点为金沙村与安宁交界处的金沙村临时便道排水涵洞

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29日

总工期:1100历天

4、招标范围:综合治理沟道2.883km,其中:新建排洪渠总长2.883km、踏步6座、防冲齿墙34处、跌水8座、支沟汇入口6座、观景平台12处(半圆形平台6处、梯形平台6处)、清淤坡道2处、防汛抢险道路5.646km、排洪箱涵1处(排洪箱涵1道、过路箱涵2道),管理所1座。

▋负责编辑:达朝阳 笔名:兰州黎黎

▋合作传媒:兰州微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