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责任

众所周知,电驱车是现在最受欢迎的交通工具之一,不仅价格方面比较便宜,还不容易出现堵车的情况, 现在电驱车已经成为许多中学生的一种交通工具,十三岁学生骑电驱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有很多,最近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引起了许多群众的关注,十三岁学生骑电驱车撞行人,这件事发生在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八日的晚上八点钟左右,13岁的王佳旭骑着两轮电驱车,从西向东沿着唐吉金融办门前的水泥路行驶到唐吉金融办东侧的马路上。他与右侧行人郭某相撞,造成郭某左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胫骨关节脱位,住院十七天,支付医疗费大概两万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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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的一道风景线

经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证实,王佳旭对该事故负有所有责任,郭某没有任何责任,事故发生后,因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原告郭某起诉王佳旭及其监护人王某某、唐某某,要求赔偿医疗费六万一千元,经审理,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佳旭应对此次事故负所有责任,并应依法对原告的损失承担所有赔偿责任。由于王佳旭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赔偿责任应该由其父母承担。最近几年我市城区电驱车数量一直处于不断增加的状态, 电驱车驾车者年龄也慢慢变得越来越年轻化,总有一些不成熟的“老手”飞奔在路上,在街上穿梭,个性的修饰,不成熟的技术,大胆的超车,未成年人成了路上另类的一道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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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安全的避让

媒体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最近这几年在城区各大道路上,未成年人骑行电驱车的情况比较普遍,不过由于难以现场确认其年龄,很难进行及时的处分,如果有违章行为基本上也是以劝导为主,或者通知父母前来进行相应的教育等。上述事故是典型的一起十三岁学生骑行电驱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小编个人认为电驱车确实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不过危险系数还是比较大的,遇到紧急情况很难采取制动措施,特别是那些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是很成熟,发现紧急问题根本没有办法做到安全的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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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了解到:骑行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十二周岁,骑行电驱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相关部门表示十三岁学生骑行电驱车危害多,父母应该意识到未成年骑行电驱车的危害性,未满十六周岁以下的孩童一律不许骑行电驱车,从源头杜绝未成年孩童骑行电驱车的违法行为发生,现如今蚌埠交警定期走进各大中小学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知识讲座,教育孩子自觉抵制各类交通陋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并且还要告知孩子未满十二周岁不可以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和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骑行电驱车上路行驶也是其中一大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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