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近日,河南省纪委通报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黄真伟诬告陷害案。

2019年4月,某省辖市常务副市长一职空缺,时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的黄真伟认为自己可能是拟任人选之一。为了竞争该职位,黄真伟安排他人编造反映另一候选人问题的匿名举报信并寄给省委相关领导,严重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同时,黄真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3月,黄真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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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黄真伟出生于1968年2月,河南商城人,早年在信阳市工作, 曾任淮滨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信阳团市委书记,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

2011年6月,黄真伟来到项城市任市长,2012年7月接任市委书记,2016年6月调任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