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供气供暖环节收费

情况说明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130号)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我市对新建商品房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再向购房者收取。2021年3月1日至目前已收取的,由收取方全部退回购房者。对2021年3月1日前收取的供气供暖配套费和工程安装费,我市正在加紧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待政策出台后,严格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群众可以通过合理渠道反映诉求,但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对于公安机关劝阻警诫无效、构成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情况说明明确

群众可以通过合理渠道反映诉求

但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和

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

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

对于公安机关劝阻警诫无效

构成违法行为的

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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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禹州市供气供暖环节收费情况说明!这些行为将被追责!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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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禹州市供气供暖环节收费情况说明》的指导意见,维护全市社会秩序大局稳定。2021年4月20日下午在住建局11楼会议室召开房地产领域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会议由住建局会同不动产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就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和稳定工作进一步安排布署。

会议由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红许主持,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军、副局长连先进、皇甫胜利、高博、不动产中心副主任时永朝,93个房地产项目分包人员及全市所有在建在售项目负责人、销售负责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共计2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住建局副局长连先进传达《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的通告》;副书记、副局长张红许宣读了《禹州市供气供暖环节收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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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军针对近期禹州市房产行业存在问题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研判,对下一步房产领域如何做好政策解释和稳定工作,从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通报了我市目前房产领域存在的情况。要求各参会企业负责人认真组织学习文件内容,迅速传达政策要求,做好近期业主反映问题的政策解释和稳定工作;二是如何把握企业和业主的关系。树立业主是“上帝”的思想,在面对和处理业主投诉的问题时,要做到政策清楚、业务熟练,沟通有方、热情解释,多换位思考,提升服务意识,与业主建立鱼水之情;三是企业要讲政治、学政策,回报社会。企业要坚定站稳政治立场,顾全大局,自觉同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积极回报社会;四是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政工作。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措施,加大扬尘治理力度,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长效保持;五是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丝毫不能松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刻学习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标准化施工,加强危险工程设备检查力度,确保我市住建领域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