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人说,中书协传来了好消息,第七届兰亭奖颁奖时取消了金奖获得者王玺的入展资格,同时取消了他的金奖奖励。

事情源于几年前关于王玺的一段涉嫌抄袭的事件,2018年,山东书协举办的“颜真卿书法艺术奖作品展”中,王玺的一件获奖作品涉嫌抄袭谢全胜在第五届兰亭奖上的一件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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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显而易见,他被投诉抄袭。而主办单位山东书协接到投诉后,答应着要做调查,却一直没有结果,这段公案就这么拖到了现在。

或许他自己也已经觉得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一切都摆平了。第七届兰亭奖,他又投了作品。有人说这小子真是聪明,熟络展览套路,这次果真摘得了兰亭奖的最高奖金奖。

三月份中书协公布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金奖作者三位,创作方向有俩,王玺居首。但十四日的颁奖仪式上却没有王玺的身影,新闻资讯那里也没有一点消息。

后来,是一篇关于王玺回应兰亭奖金奖资格被取消的文章中,大家才知道,因为之前的那桩悬而未决的抄袭事件,这个金奖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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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谴责中书协道德绑架领奖得主,实际上中书协已经给王玺留足了情面,并没有公开王玺因涉嫌抄袭没有资格参加这次展赛。若不是这篇回应文章,人们似乎都忘了几年前他抄袭这件事。

因为在征稿启事中就说了:“将突出德艺双馨、人书合一的评价标准,把创作水平作为评奖的重要标尺的同时,还将综合关注、考量投稿作者的文化素养、艺术积累、创作意识、品德操守以及对书法艺术和社会所做出的贡献与成就。”这怎么也不能算中书协道德绑架吧?

但是王玺本人似乎至今都不承认自己的作品抄袭的问题,说是别人拿这件事搞事情。还贴出两行比对的图片,指责“外行人教书法家技术对比”,“赢了业内,输给外人,战胜对手,败给同仁”。

甚至认为中书协的操作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还抱怨“对山东学子也很好”,“可惜山东没能帮到我”。果真是中书协惧怕“流言蜚语”而做出的选择?还是中书协已经认定他悬而未决的抄袭?看看这两幅作品就心知肚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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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全胜作品

王玺涉嫌抄袭作品

可能有人会提出疑问,书法不就是“照着写”吗?通过临摹别人,让自己的作品拥有别人作品的优点。怎么这次就成了抄袭了呢?

这要从临摹的目的说起,临摹并不是为了写得跟大师一样,而是在临摹过程中找寻大师的创作和处理方法。临摹学习的不是那些字,而是写成这些字的方法。虽然初学者要求临摹要尽可能形似,但最终目的也不是复制作品。

因为只有自己一次次践行同样的轨迹,才能从中体会到最贴近原作者的用笔方法。有了一定的书写技能,再临就不是临字形了,要透过字形体会原作者的用意,以便于赋予自己所学用笔法以生机。

纯粹的临摹作品,是不能入展各种展赛的,不论古人的还是今人的。并不是说古人的作品是公共产权就可以盗用,这些知识我们只有使用权。今人作品就更不用说了,原作者去世五十年前,连使用权都没有。

说明了是临习的作品,还称得上临摹作品,若以临摹充当自己的创作,那便是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了,当然就是抄袭。不要说临品跟原作有某些区别,是作者的再创作。原本就不太可能有人把一件作品临得跟复印的一样,即便有不同,也还是抄袭了人家的。

前面这两幅对比作品,虽然在某些用笔上也有不同。但是,大同小异,连句法、章法也大同小异,难道真是巧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