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一年多前在网上“走红”的,让学生给自己公司送货的那位南邮“女硕导”吗?4月19日,她的“事迹”和处理结果出现在教育部公开曝光的“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之中,被深深地钉在耻辱柱上,遭到大家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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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因为事件发生距今都快一年半了,所以,我就带着大家回顾下事件梗概。

2019年底的一个凌晨,南京邮电大学材料学院实验室发生火灾,一位17级研究生在火灾中死亡。事发后,该研究生被定为疑似焚火自杀,自杀原因被指与其导师长期的谩骂、侮辱、打压、压榨劳力有关。

随着各方深扒,硕导张某某的一些行为细节浮出水面。

(教育部的通报内容)

典型的“老板型”硕导:开公司几乎没成本

多家媒体采访了解到,张某某为人比较霸道,骂学生比较狠,还曾让学生站着看她吃外卖,不准动,然后她吃完后继续骂学生。教育部这次的公开曝光中,也写道:在日常指导学生过程中方式方法不当、简单粗暴,有辱骂侮辱学生的言行。

张导不但当老师,还开公司,这在大学里本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她的生意头脑却比很多人好,把学校实验室作为自己公司的仓库,公司也没正式员工,劳动力都是手底下的学生。还做好了分工,让男生去进货、送货、分装溶剂,女生则负责记账。

更过分的是,让学生干活还不给发钱。当然,一毛不发肯定是不会的。她的学生表示,帮导师干活,每个月会多发一、两百元,和助研费一起发。

这样算下来,她开公司几乎没啥成本,估计利润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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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邮的处理通报)

张导的结局

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处理,说白了就是被“扫出”南邮。还被撤销教师资格,被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反思:导师的权力是否过大?

公开曝光的意义就是警醒和反思。

近年来,国内高校中频现研究生自杀、被性侵等悲剧事件,当事人大多都有遭到导师的欺凌、不公正对待、刻意打压等经历。

这些事件都表明,研究生虽然作为一个二十五、六岁的成年人,但在导师面前,却被拿捏得像个小学生。就以本文所述发生在南邮的这个事件来说,硕导就把学生“治得服服帖帖”。

为什么?因为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对研究生具有“生杀大权”。无论是获资助奖励,还是论文答辩和毕业,导师都能有绝对的掌控。并且这种掌控是,完全的、不对等的。

学生和导师没有人身依附关系

正是因为看到了这种弊端,近年来,教育部门和高校自己也在做很多有益尝试,制约和监督导师的权力,比如奖励和补贴直接发到学生本人手上。教育部门更是从制度层面厘清师生关系,明确表示导师让学生给自己打工是违规的。

我认为,还可以在更多高校推广更多的尝试。比如在论文审核上,可以以匿名多审的方式,降低导师的话语权,无论导师是否签字同意,论文作者都可以将论文提交下一步审核和答辩。

还可以把学生评价机制运行得更有效。比如,学生可以匿名对导师进行评价和线索提交,如果连续多次被学生评为不合格,学校则必须启动相应调查。

总之,要让研究生自己的腰杆硬起来,才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理权益。

对于南京邮电的“张导事件”,你又是怎么看的呢?是否也认为导师权力过大了?欢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