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共同守护基金安全倡议书。我市开通打击欺诈骗保投诉举报电话0373-3699922,全面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新乡市政府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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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医保工作者、参保人员: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医保基金是医保制度的灵魂和生命线,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我们共同的神圣职责。离开医保基金的护航,就没有战胜新冠肺炎疫情的全面胜利,就没有安居乐业、健康新乡的美好愿景。

2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意味着医保基金管理终于纳入法治化轨道,在医保法治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我国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为此,市医疗保障局在以“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之际,特向全社会发出倡议:让我们人人学习《条例》,共同守护基金,让人人都能享有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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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条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条例》的颁布为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要通过学习《条例》,牢固树立医保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法律底线、政策红线,远离违法违规“高压线”。我们要以全市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维护基金安全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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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严格规范医药服务

《条例》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都作了具体要求,细化了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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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自觉规范诊疗行为,严防欺诈骗保,坚决守好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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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强化维护基金安全的法治意识,加强自觉抵御欺诈骗保利益诱惑的自律能力,主动发现、检举欺诈骗保行为,共同守护好“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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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条例》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

通过宣传、学习《条例》,我们希望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医保、支持医保、监督医保,自觉参与到打击欺诈骗保的行动中来,织密扎牢基金监管的防线,让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无所遁形,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共同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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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通打击欺诈骗保投诉举报电话

为方便社会各界提供查办欺诈骗保案件线索,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我市已开通打击欺诈骗保投诉举报电话0373-3699922,全面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我们在此郑重申明: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各类欺诈骗保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