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晚间,乐视网发布公告表示,因公司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2016年非公开发行构成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合计罚款2.4亿元,对公司实控人贾跃亭罚款2.41亿元。

据了解,如此连续不断巨额造假,在A股历史上堪称罕见,而合计近5亿的罚款金额,则创下了A股财务造假罚款的最高记录。

连续十年财务造假

历时两年,乐视网造假细节和具体处罚结果终于揭晓,其造假行为可谓是触目惊心。

公开资料显示,乐视网成立于2004年,于2010年在创业板上市。2020年7月21日,乐视退在深交所正式被摘牌,乐视退市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仅为0.18元,市值7.18亿。彼时,乐视退预计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9月21日前(含9月21日)开始在股转系统转让。

据了解,早在2019年4月30日,乐视网就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及实控人贾跃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紧锣密鼓的调查及取证,乐视网于2020年9月7日收到《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1年4月12日晚间,已从A股退市的乐视网在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公告表示,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送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乐视网的造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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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乐视网及贾跃亭等存在5项违法事实:因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其中,针对2016年乐视网非公开发行欺诈发行行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对乐视网处以募集资金百分之五即2.4亿元罚款;并对贾跃亭、时任乐视网财务总监杨丽杰处以30万元罚款等。贾跃亭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违法行为,对其处以2.4亿元罚款,合计罚款2.40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上述罚款金额计算,仅2016年定增欺诈发行,乐视网、贾跃亭合计被罚款的金额就超过4.8亿元。加上财务造假、信披虚假记载,合计金额已经接近5亿元,创下A股财务造假罚款最高记录。

  上市曾遭质疑

事实上,早在2010年乐视网上市时,财务方面就存在不少争议。在国内视频网站中,无论是成立时间,还是用户规模、市场份额,乐视网都落后于其他同行。但在其他同行仍在大额亏损时,乐视网却率先实现盈利,并在2010年捷足先登在A股上市。上市后不久,就出现了质疑其财务真实性的声音。

伴随着2014年以后的A股互联网信息公司股价大涨,乐视网股价也大幅飙升,最高时总市值曾达到1600亿元以上,一度超过主板的华夏银行。此时,市场对其财务造假的质疑再度出现。

2015年5月,有匿名人士撰文质疑,乐视网2014年年报注水严重。2015年6月底,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姝威也公开撰文,质疑乐视涉嫌违规隐瞒公司盈亏信息在年报中没有披露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没有说明营业利润来源。

然而,面对当时的财务造假质疑消息,乐视网一一否认。但随着乐视网IPO时的当届多名发审委委员、监管官员先后落马,让乐视网的“带病上市”指控,愈发难以洗清。

2014年12月,证监会原投资者保护局局长李量被起诉。检方在起诉书中指控,李量担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行审核一处处长、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期间,为乐视网等九家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帮助,共收受贿赂693.6万元。而参与了乐视网IPO的发审委委员谢忠平、孙小波等人,也在进入2017年先后被带走调查。

2019年4月26日,乐视网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贾跃亭也因同样原因在三天后被立案调查。监管部门调查之后发现,乐视网进行的财务造假时间之久远,早已超乎想象。

  从严追诉财务造假行为

其实,诸如此类财务造假的公司还不止乐视网一家。就在上个月,中信国安也被查出连续七年财务造假。更为夸张的是,从1999年中信国安上市起至2019年,所有的年报审计均为“无保留意见”,签字会计师高度聚焦,有人签了10年。

2021年2月7日,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在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会上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证券法的修订,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但一些财务造假、内部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郑新俭指出,当前证券期货犯罪呈现新、专业、隐蔽和逐利的特点。虽然案件总的数量不多,但涉案金额大,影响广泛,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健康环境,侵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17年至2020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证券期货犯罪302人,起诉342人。

其表示,要“全链条”从严追诉财务造假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形成打击合力。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对于惩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中央高度重视,国务院金融委多次作出部署。

对于资本市场财务造假行为,郑新俭表示,坚持依法“全链条”从严追诉,既惩治具体实施造假的公司、企业,又惩治组织、指使造假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同时追究帮助造假的中介组织,全面落实好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的要求。通过适用财产刑,加大对财务造假犯罪人员的经济处罚力度,进一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朱泱余)

来源:北京日报、中新网、第一财经、经济日报、澎湃新闻、21世纪经济报道、蓝鲸财经、中国青年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