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丽水庆元警方破获了一起重大非法猎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处猎捕及宰杀野生动物窝点4个,涉及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共8只、涉案动物价值20余万元。

此案是庆元警方近年来侦办的,查获猎捕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最多、等级最高、抓获嫌疑人最多、涉案价值最大的的刑事案件。

有人在家中宰杀黑麂

庆元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一条涉及有人宰杀黑麂的线索。

去年10月8日晚,民警接到举报说有人在县城星光路某民房内宰杀野生动物,警方迅速将该男子控制。

男子姓陈,民警从他手中抢救下来的黑麂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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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麂是我国特有的野生动物,是一级保护动物,分布范围十分狭小,仅在浙江北部、南部出现,一般生活在地势较高的山林地区,生性胆小怯懦,恐惧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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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说,这只黑麂是从庆元县江根乡买来的。

以1100元出售

民警找到卖家连某。

连某,福建省寿宁县人,长期在庆元县江根乡上店村帮其舅舅种植香菇。

上店村与寿宁县紧挨着,离县城较为偏远,生态环境资源优越,是庆元森林重点保护区,林区内植被茂密,野生动物种类繁多。

去年10月7日,连某有了猎捕野生动物的念头,在上店村村庄附近的林地上进行设置猎套,随后抓到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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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连某和住在庆元县城星光路的男子陈某联系并谈妥价格,于次日下午,开车把这只黑麂送至星光路与过镜公路交叉路口处以1100元的价格卖给陈某,陈某将黑麂运回家中进行宰杀。

据陈某交代,他平时也爱抓野味,经常在网上买一些抓捕工具放置在山中。

2018年底,他在濛洲街道林后老村公路下方的荒田上,曾用钢丝夹子捕获白鸟一只、在半岱村潭鱼背的荒田上用钢丝夹子捕获山鸡一只。经鉴定,陈某抓获的白鸟和山鸡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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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出背后交易链

是什么让已经被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频发?

随着调查的深入,庆元警方发现在该案背后隐藏着一条较为完整的“捕猎、供应、销售”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产业链条。

警方深入调查发现,庆元人毛某平日里没有主要职业,以抓捕、贩卖野生动物为生。经查,毛某伙同练某分别在2018、2019、2020年,通过自制的抓捕工具在松源、荷地等地猎杀山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一只,山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鬣羚)三只,其中三只山羊分别以28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在黑市进行兜售或自己食用。

庆元是山区,狩猎窝点地处深山老林,距县城较为偏远,易于作案分子隐蔽,不易被人查觉,加上涉案人员相对分散,交易手段灵活,给民警带来了重重困难。另外,随着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作案人员的作案方式也随之更替,违法分子只要设套加上一部手机就能远程控制,并能实时监测到野生动物被猎动态,通过后续线上及线下的运作和微信等社交软件平台联络沟通,给民警增加了不少难度。

为了查清犯罪事实,锁定嫌疑人真实身份,民警们多次远赴荷地、江根等地开展勘验调查。

历经5个多月的时间,终于摸清了猎捕野物动物团伙的活动轨迹至幕后操作。

庆元警方开始收网行动。截至目前,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无一漏网,并查处猎捕及宰杀野生动物窝点4个、查获手机云端警报平台猎捕点位140余个,扣押猎捕等作案工具10余台,涉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麂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鬣羚(山羊)4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3只、涉案动物价值20多万元。

目前该团伙14人分别因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首席记者 杨丽

通讯员 吴思华 陈孟贵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