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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关处的陌生高跟鞋,地上凌乱的衣服,虚掩的卧室门,女人娇媚的呻吟……

已经不知道多少次出差回来的夜晚眼前都是这幅景象。

从酒柜拿了瓶格兰菲迪,一边品酒的浓香一边计算着他们的时间。

楼下车来人往,匆匆而逝,都在追寻最终的目的而不断向前,没人会为了没用的地方停留半刻,我不一样,我在没用的人身上停留三年了。

自记事以来,我妈身体就一直不太好,慢性肝病,常年靠药调理。偏偏她又是一个事业心很强的女人,每天熬夜加班不注意身体,前几年查出肝癌晚期,没过多久便离世了。

医药费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原本锦衣玉食的家庭变得负债累累,父亲也性情大变。

为了还债,他逼着我嫁给老朋友的儿子沈城。

这个男人就是我的噩梦。

他工作忙很少回家,每次回来都烂醉如泥,所有工作上的不如意都发在我身上,摔的家里一片狼藉,第二天我就托人把家里的摆设重新买一份,所以这个家永远灿然一新。

我的纵容反而让他变本加厉,带不同的女人回家,睡我们两个人的床。

第一次发生这事的时候我和他大吵了一架,我想离婚,我爸给了我一巴掌,他说,管不好自己的男人是你没本事,你要是敢离婚我就去找你妈。

我的人生已经没有自己选择的机会了,时间一长就麻木了。

“唰”客厅的灯亮了,我和沈城目光对接,他没有一丝惊讶和慌张。

“她今晚走么”我看了看空了的酒瓶问道。

他摇了摇头。

客房的设计好像早已注定这是我的房间,窗台有我最爱的茉莉,床头有触手可及的夜灯。

半夜,还没等我侧身望去,一双手穿过我的手臂,放在了我柔软的腰间,紧紧扣住,下巴贴在我肩上,呼吸的热气打湿耳朵“起来把醒酒汤喝了吧”

想到他刚刚跟别的女人做的恶心事,顿时胃里一阵翻山倒海,甩开他去卫生间狂吐不止。

这个变态推开门一把掐住我的脖子,“你是不是太得寸进尺了,在这个家你有什么资格作”

直到我逐渐失去意识,以为痛苦要结束的时候,他松手离开了。

从我妈走以来,这是我第一次哭到视线迷糊。

接下来的一周他都没回来,可能是工作上遇到了棘手的事情,也可能是不想见到我。

再回来,他带了一只狗,红棕色阿拉斯加幼犬,憨憨的很可爱。

“把你的工作辞了吧,我看你们那个老板对你打的不是好主意”他说。

听过一句话,当你跟霸道总裁式的男人一起生活,就要接受他的专制和变态。

从那天开始,这只狗是我唯一的伙伴,我给它取名叫“嘟嘟”。

嘟嘟乖巧可爱,能看出我的情绪,我饿了它就把狗粮叼过来,心情不好,它就把小玩具叼过来……

说实在的我还挺羡慕我妈,虽说去世的早,但她起码嫁给了爱情。

而我身边这个男人甚至还不如一条狗。

心里悲凉的人,所处季节尽是秋天。海风微凉,我缩了缩身子正准备回去。

一件外套搭在了身上,回头看到沈城手捧一束玫瑰,常年冷峻的面孔难得露出了笑容。

“结婚三周年快乐,家里没看到你,猜你应该来这了”

我收下花道了声谢。

回到家他突然抱起我扔到床上,疯狂的吻着,从耳朵到唇一路向下,像头猛兽将我吞噬……就这样我任他摆布折腾了一夜。

清早醒来,身边的温热告诉我他刚离开不久。

我艰难的坐起来,老规矩吃一颗紧急避孕药,原因很简单,他不想要孩子,我不想生他的孩子。

餐桌上摆好了面包牛奶,嘟嘟见我出来摇了摇尾巴继续啃自己的大棒骨。

今天天气不错穿戴好去看看我爸。

我环视着四周新的家具。

“别看了,沈城给我换的”我爸给我拿了双拖鞋。

“他还能有这个好心”我没好气的回他。

“行了,别把你们两口子的情绪带到我身上,他这小子人总体挺好的”

“他到底给了你多少好处,让你卖自己亲生女儿啊”我怒吼

“胡说,怎么能是卖,是人家看上你了”

话不投机半句多,我就不该来看他。

路过蛋糕店,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是我大学的初恋男友。

他还是那么秀气,清澈的双眸,嘴角微微勾起一抹笑意,让人魂牵梦绕。

寒暄了几句,他也结婚了,妻子是大学时一直追他的学妹,现在有一个可爱的女儿。

我曾经爱慕他,如今羡慕他。

我们一路遇见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不过这风景线却不是给你看的。

沈城正坐在沙发上寒气逼人的盯着我。

我无视他想要回房间,被他叫住,他把手机扔在茶几上问道“这是谁”

我拿起一看,是刚刚蛋糕店聊天的照片,我很无奈“你什么毛病,还找人监视我”

“我问你呢,这是谁”他明显不耐烦了

“老朋友”我也没好气的回答他

他突然撕扯开我的衣服,露出了锁骨的纹身“是那个让你刻骨铭心的男人?”

我推开他,没说话。

他噼里啪啦摔碎了桌子上的杯子,捡起一块碎片,不顾我的嘶喊和挣扎,在我的纹身上划了两道口子。

血顺着锁骨流进胸口,我疼的两眼发昏,眼前一黑载倒在地上。

醒来的时候,沈城在为我涂药,我想躲,发现手被他按着,只好妥协。

几个月的时间,嘟嘟从小奶狗长成了大“长毛狮子”,客房的茉莉又开花了。

七夕那天,沈城再次领着陌生女人进了门,这次我没有忍让,义正言辞的请她出去。

嘟嘟见我脸色不对,不断的咬女人的裤脚,赶她走。

她走以后,沈城不但没有发火,反而蹲在地上捏嘟嘟的大胖脸宠溺的说“爸爸以后再也不领陌生阿姨回家了”

他真的做到了。

眼看着天气变凉,给嘟嘟买了几件小衣服,付完钱发现卡里多了笔巨款。

沈城打来电话“送你狗,不是让你天天跟它过日子的,出去交一交朋友,给自己买点衣服首饰,活的精致点”

他不说我差点忘了,我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听了他的话,我又带着嘟嘟去商场给自己消费了一笔,它用爪子扒拉过得一并进入购物袋,店员还夸我有气质。

也不知道沈城抽什么风,买了好几十盆茉莉,我回去的时候他正指挥工人往家里搬。

袖子挽了一半,皮鞋被洒落的花土覆盖,这样子还蛮滑稽可爱的。

许是搬花累到了,他睡得格外香甜,发出微微的鼾声。

今晚的月光皎洁温柔,多了一抹清幽与浪漫。

我轻轻吻了吻他锁骨上的新印记——带我英文名字的纹身。

不料把他弄醒,猛虎欺身而下……

梦里穿着碎花裙子手拿布娃娃的小女孩不停的喊我“妈妈”,或许我也可以试试别人家的烟火气。

这一次我没有吃药。

近几个月,嘟嘟愈发乖巧,不会一股脑的往我身上扑,也不会叼着球扔给我。

听人说狗狗可以感应到新生命的到来,测了一下,果然,两道杠。

我又纠结了,万一他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有首歌是这么写的“是不是对生活不太满意,很久没笑过又不知为何,既然不快乐又不喜欢这里,不如一路向西去大理”

我带着嘟嘟出发了。

早就听说,云南大理的古城美丽繁华,古风犹存,也是邂逅的圣地。

一个人来的话肯定有一场非同凡响的艳遇,我这拖家带口的就算了。

途中遇到一对旅拍的小两口,碰巧住在同一个客栈。

她说,她丈夫不是她第一个爱上的人,但却是最爱的一个。两个人是相亲认识的,本以为搭伙过日子,结果爱上彼此了。

既然感情是可以培养出来的,在真爱面前出场顺序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吃过早饭,我们迎着清晨的暖阳来到了洱海。

海风吹奏海的号角,把我吹的心花怒放,水面安静神秘,让人动心。

不远处聚了很多人,好像是一只人偶在跳舞,笨拙的身体不停的变换动作,吸引了一群人前来拍照。

我本身就不爱凑热闹,正想着离开,大喇叭突然想起,今日景区内部出现问题,请各位游客速速离开,深感歉意。

人群呜呜泱泱往一个方向涌进,保险起见,等人散的差不多了我再走。

嘟嘟怕别人撞到我,不停在围着我转圈圈,突然,它像是看到了什么,挣脱绳子朝不远处的人偶奔去。

“嘟嘟,回来,嘟嘟别乱跑”我边喊边追。

它不顾我的喊叫,固执的跑到人偶身边停下,小尾巴呼扇呼扇的摇着。

我走过去不好意思的说了声抱歉,人偶摇了摇头,意思应该是没关系。

他摸了摸嘟嘟的大脑袋变戏法一样的从背后掏出一朵玫瑰递给我。

我礼貌的接过之后道谢。

他摘下头套,深情的看着我说

“我来接你们娘仨回家了”

双眸微微下陷,颧骨突出,沈城明显消瘦了许多,我不知道这段时间他经历了什么。

或许和我一样,他也离不开我了。

磕磕绊绊的日子已经把我们镶嵌进了彼此的生命里。

听过这样一句话,你的一辈子会遇到两个人,一个惊艳时光,一个温柔岁月。沈城便是后者,总以为自己不爱他,其实不是不爱而是深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