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永菊带领办案人员走访慰问两名因刑事案件导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帮助申请救助政策,传递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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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两名未成年人小华(14岁,化名)、小东(12岁,化名)是亲姐弟,都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两人的父亲张某某与母亲喻某某因离婚纠纷发生争执,张某某并将喻某某杀害。目前,张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南部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永菊作为该案的主办检察官,在批准逮捕张某某后,考虑到小华、小东两名未成年因该案丧失了父母的关怀,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成长、生活和学习会面临许多困难。于是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实地走访了两名未成年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深度了解两个孩子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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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长陈永菊实地走访案发现场

“两个孩子现在由其爷爷、奶奶抚养。但其爷爷精神存在一定问题,奶奶已年过七旬,身体不便。案发后,家里也无经济来源,一家人生活困难,情绪低迷,活泼可爱的孩子也变得沉默寡言。我们研究通过司法救助和社会救济渠道帮两名孩子走出阴影,化解困难。”陈永菊在走访结束后,及时向该院检察长李晓冬汇报了案件情况及下一步救助措施。

副检察长陈永菊实地走访

按照李晓冬检察长“迅速协调各方面形成综合救助机制”的指示,该院积极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确保各尽其能。承办检察官、未检干警会同该院聘请的专业辅导员,对两名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对其爷爷奶奶进行监护技能指导。刑检、未检、控申三部门实时联动,制定详细救助方案,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助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专业辅导员进行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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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开展司法救助

同时,该院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形成救助合力。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主动对接属地乡镇和民政部门,帮助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和教育资助等其他保障政策。并将情况通报给学校和县内公益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形成“多元救助”模式。

下一步,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相关部门、社会组织进行定期回访,积极跟进关心小华、小东的学习、生活情况,进一步完善经济、教育、心理等方面的帮助救助措施,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以检察温情和社会关怀,帮助孩子走出困境,健康成长。

来源:南部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