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晚间,上游新闻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正在对该院二审的张志军故意杀人案进行认真依法评查。

▲四川高院公告称,正在依法认真评查张志军故意杀人案。图片来源/四川高院

四川高院公告表示,近日,该院二审判处杀害女婿一家三口的张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目前,四川高院正在依法认真评查张志军故意杀人案,“将切实做到严格司法、维护公正、接受监督、回应关切。”

上游新闻刊发《

女婿一家三口被老丈人灭门,四川高院二审改判死缓,家属要讨回公道

》报道显示,2019年1月10日,张志军与女婿一家三口因外孙女抚养问题发生冲突,持刀将3人杀死。

2019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志军“主观上具有杀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部、腹部数刀,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结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志军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受害人一家三口。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张志军上诉后,2020年10月28日,四川省高院对于这起“岳父杀害女婿全家”案二审宣判,认定从张志军的主观恶性来看,“尚不属于犯罪动机极其恶劣、犯罪目的极其卑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形”,二审判决张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害人家属对这一结果表示不能理解,要为被害人一家“讨回公道”。

4月12日晚间,受害人家属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案件引发关注后法院尚未联系过他们,并不了解四川高院相关回应作出的背景,“接下来我们家人需要做什么,可能还需要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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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对年过五旬的教师夫妇,寒假去四川彭州看望孙女时,被亲家质疑抢孩子,双方发生争执,随后这对教师夫妇及他们33岁的儿子,被用剔骨刀杀害。

案发后,死者亲属放弃民事赔偿,只求法院依法公正判决,成都中院一审判凶手死刑。4月8日,亲属拿到一份四川高院的二审判决,凶手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接受九派新闻记者采访时,死者亲属表示,他们不接受二审的改判结果,打算请求检察院抗诉,希望判凶手死刑,让死者们早日入土为安。

【1】看望儿子被亲家杀害

死者是一家三口。丈夫叫邹成海,58岁,妻子叫杨会芬,57岁,儿子叫邹朔,33岁。

邹成海夫妇生前是吉林公主岭市毛城子镇中学的高级教师,独生子邹朔大学毕业后,到四川工作,娶了大学同学张某,安家彭州市,2017年,两人生下一女。

杨会芬的哥哥杨寒(化名)介绍,2019年1月,因外甥已很久没回东北老家,思儿心切的妹妹和妹夫,趁学校放寒假时,于当月7日启程,不远千里赴彭州市。临行前,他们还向亲友表示,要去儿子家过年。

同年1月11日下午,东北的亲友接到彭州警方电话,得知妹妹杨会芬一家不幸遇害。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外甥的岳父张志军。

杨寒回忆,当时他和亲人们都不相信这是真的,以为是遇到了诈骗电话。与当地警方反复确认后,匆忙赶赴彭州。

“刑警大队的民警带我们去辨认的尸体,当看到三具冰冷的尸体和尸体上的刀痕,我们特别难受。后来才知道,妹妹、妹夫到彭州前,外甥和妻子正闹离婚。”

在杨寒眼中,妹妹、妹夫为人和善,性格温良,工作中,从未和领导同事发生过矛盾;生活中,从未与街坊邻居发生过争执和不愉快。他一直不理解,外甥的岳父为何如此残暴地杀害这一家三口。

凶手张志军曾向警方供述,邹朔父母过来是为了抢孙女,“不知道邹朔和他父母为什么要来抢孩子,他们之前都没来看过孩子,没有什么矛盾。邹朔也没说过要孩子。”

但杨寒认为,这只是凶手单方面的说法,实在不靠谱。“我妹妹家在场的人都被杀了,所谓的抢孩子,可能都是单方面说辞。”

【2】一审凶手被判死刑

警方调查发现,从2017年开始,邹朔就和妻子张某在闹离婚。

一份租房合同显示,2017年10月29日,邹朔在彭州市新民西街租房居住。对此,一位曾代理过邹朔离婚案的人称,邹朔因与妻子张某的父母共同生活期间曾多次产生矛盾,后来被岳父母赶出家门,被迫在外面租房居住。

2019年1月上旬,邹朔的母亲曾打电话问他,当初转给儿子16万元买车的钱,能否起诉拿回,同时表示想去看孙女,“我明确告知她,没有判决离婚,双方共同享有孩子的探视权,没过几天,她到成都来看望孙女。邹朔在外面没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1月10日10时许,张志军与其妻姚某某在彭州市女儿家中因外孙女带养问题与邹朔、杨会芬、邹成海发生争执。过程中,邹朔、杨会芬为争抢孩子与姚某某发生抓扯,张志军上前阻止时被邹成海推开,张志军遂从家中阳台偖物柜内拿出一把剔骨刀指向邹朔等人,欲制止其行为,但邹朔、杨会芬未理会。

张志军即持刀分别向邹朔、杨会芬胸部捅刺数刀,随即又向邹成海胸腹部捅刺一刀,致邹朔、杨会芬当场死亡。后张志军拨打110投案未果,停留案发现场被民警挡获,邹成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经鉴定,邹朔的死亡原因为锐器刺创致心脏破裂、大血管破裂及左肺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杨会芬的死亡原因为锐器刺创致心脏破裂、左肺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邹成海的死亡原因为锐器刺创致肝脏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张志军作案时无精神病,对其作案时的违法行为评定为有刑事责任能力。

法庭上,张志军辩称不是故意杀人。其辩护人指出:本案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本案由家庭纠纷引起,被告人的行为不具有预谋,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在量刑上均应当加以区分;张某某与被害3人关系特殊,具有自首等多个法定或者酌定从宽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成都中院审理认为,张某某因家庭纠纷持尖刀连续捅刺他人胸部、腹部数刀,致两人当场死亡,一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本案虽由家庭纠纷引起,但张志军并未受到刑法规定的不法侵害,其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张某某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其具有自首、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等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2019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二审凶手改判死缓

一审宣判后,张志军不服,向四川高院提起上诉。

但截至今年三月,二审是否开庭、是否宣判,杨家人一直没有得到确切消息。只是去年底,在四川某律师事务所的微信公号上发现一篇报道,称经过该所律师的成功辩护,张某某二审被改判为死缓。

杨寒觉得摸不着头脑,当他再次打开这个公号,发现文章已删除。

经过和四川高院多次沟通,他在4月8日拿到了该案的二审判决书。九派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判决书落款为2020年10月28日。

该判决书显示,张志军在上诉时提出,这起案件由家庭婚姻纠纷引起,邹朔一家对引发案件有严重过错,且他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一审判决只考虑严重后果,而不综合分析案子的起因、经过及他所面临的危急状态,对他量刑过重。

其辩护人提出,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被害人有过错,张志军有自首、认罪、悔罪,获取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本案不属于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的案件,对上诉人不判处死刑更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该案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过程中,关于上诉人张志军及其辩护人所提本案由家庭纠纷引起,被害人在案发起因上有过错,本案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辩护意见,四川高院不予采纳;

同时,四川高院采纳了辩护人所提,张志军具有获取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等多个法定或者酌定从宽情节的辩护意见。

关于辩护人所提对张志军不适用死刑的意见,四川高院认为,“基于被害人不期而至且抢夺孙女,张志军劝阻无效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及亲人的利益及安全而实施的激情犯罪,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的直接责任,致其犯罪行为的可谴责程度降低,应当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张志军作案后,在被害人一家失去反抗能力,尤其是被害人邹成海被其捅伤后,没有继续加害;在得知他人报警后在现场等候警察,归案后如实供述,反映出其在激情犯罪后认罪、悔罪的主观心态。

因此,从上诉人张志军的主观恶性来看,尚不属于犯罪动机极其恶劣,犯罪目的极其卑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形。综上,上诉人张志军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最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四川高院认定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家属欲请求抗诉

作为死者亲属,杨寒搞不懂,案件二审结果,法院为何不及时通知死者亲属。他告诉九派新闻记者,一审时作为死者亲属,只求法院依法公正判决,放弃了民事赔偿,公诉便交由检察机关进行。

当他们找到四川高院领取二审判决书时,四川高院相关工作人员解释,二审开庭、判决之所以没有通知他们,就是因为死者亲属没有提起民事诉讼。

对此,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祚良表示,《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根据这一规定,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本人,但不包括被害人的近亲属。

被害人的近亲属,只有在其作为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而享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身份之后,法院才有义务在确定了开庭日期之后对其进行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如果被害人死亡,其近亲属申请领取判决书的,法院应当及时提供。

杨寒表示,他们不接受二审的改判结果,打算请求检察院抗诉,希望判凶手死刑,让死者们早日入土为安。

对于二审判决书透露的张志军有获取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情节,杨寒坚称不可能,“一审前,张家人就找过我们,表示愿意赔偿,请求我们谅解,我们都不同意,邹成海的家属也不答应。我们当时宁可不要民事赔偿,也要严判凶手,我想知道这个谅解是怎么来的?”

目前,邹朔一家三口的骨灰仍在殡仪馆安放,后事还未处理。杨寒解释,因外甥邹朔和妻子张某并未离婚,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张某目前仍是邹家儿媳妇,需要她回东北出面处理。亲属们曾多次联系张某,张某却不作回应,“哪怕她不来,也希望她能出具委托信,使妹妹一家能尽早入土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