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房选房通知》

发布了

具体如下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利合景珑湾花苑人才房房源数量370套,车位1:1配比,储藏室35间。参与摇号531人,公证处电脑摇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选房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公示

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7日

地点:保利合景珑湾花苑售楼处(高铁街坊中心南侧)

提供115、99、87平方各2套、60平方1套供现场看房。实行电话预约,现场核对申购人身份信息,每天多个看房时段,每个时段人数不超过10人,每个选房顺序号仅限一人现场看房,不可重复预约。房源及车位信息同步公示。

二、现场选房

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3日

地点:淮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楼

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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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到入场

签到区设置于选房现场入口,申购人需提前30分钟到达签到现场。只接受申购人本人选房,不接受委托。

选房当天,按照《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房选房顺序号电脑摇号结果公示》名单顺序组织选房。申购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储值卡(余额须超过人民币8万元),现场签到,方可入场。

(二)房源确认

1. 每位申购人只能选购1套人才房,房源一经选定,不得调换。每位申购人最多只可携同1名陪同人员进场。陪同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2. 按照徐州市公证处摇出的顺序号依次叫号,申购人按顺序依次进入选房区,叫号3次后无应答的,视为放弃购房资格。前号放弃的,后号依次递补。

3. 选房时间为3分钟,确定房源后签订《选房确认单》。超时未能完成选房的,视为放弃。放弃选房的,视为放弃购房资格,应当签署《放弃购房资格确认书》。

(三)签订认购书

申购人凭《选房确认单》进入签约区,签署《人才房认购协议书》、《人才房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人才房储藏室认购协议》并交纳车位价款。选房当天未能完成签订协议书及交付车位价款8万元的,视为放弃购房资格。完成认购手续后,申购人可到金融机构区咨询贷款事宜,并确定贷款金融机构。

三、合同签订

选房结束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交付购房款,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履行相关签约及付款手续,导致房源空出的,由经开区根据摇号结果公示名单(详见附件),依次通知后续选房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交付购房款的,产权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及车位,取消申购人的购房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注意事项

(一)申购人取得的购房资格不得转让。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与选房的申购人、陪同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试。

(三)申购人应自觉遵守选房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故意扰乱现场选房工作开展的,安保人员将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选房工作有序进行。

五、其他

(一)现场选房认购之日起至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前,若申购人因工作单位、房产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购人不再符合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房申购要求的,申购人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至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前,将变更信息报至经开区大学生招引政策实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取消本次申购资格。

(二)申购人弄虚作假,隐瞒本人工作单位、房产状况发生变化的,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除取消该申购人已取得的申购资格外,将其不良信用记录登记在案,列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房永久不准购买名单。

(三)对各类违规行为,申购人及社会其他人士均可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实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来源:金龙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