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爱婚变的事情有一段时间了,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从两人的态度来看,估计很难再走到一起,维持原有的婚姻状态。福原爱是铁了心想离婚,甚至找好了律师。江宏杰也有了松动,不再强求与福原爱在一起。毕竟对方离婚意愿强烈,而且还与异性友人一起出游,开房的行为,这是任何男人都难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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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要是两人真的离婚,对福原爱有好处吗?根据相关媒体报道,真要离婚了,将对福原爱很不利。凤凰卫视记者李淼采访了日本的一位律师,据他介绍,日本的法院不会支持福原爱。而且国际婚姻要想离婚,将会很困难,时间跨度很长,所以建议和平分手。

李淼问这位记者:“假如福原爱离婚,困难在哪里,有哪些不利因素?”

日本律师说道:“福原爱说遭到了丈夫的霸凌,这都是杂志报道的。从她的丈夫看,福原爱有出轨不贞行为。当双方分别这样主张时,男方的霸凌只是福原爱说的,只是言辞上的证词,很难去求证。如果有霸凌,需要录音或视频,电子邮件或SNS。只是口头证词,很难去求证。”

这一点在各国都差不多,都是要证据。日本杂志所谓地采访了福原爱,指责江宏杰一家有霸凌行为,但是没有事实依据。如果没有证据,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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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淼又问,有关不贞行为,福原爱是否定的。她说住的是不同房间。在她家里也没有住一起,法院会具体去查证吗?

日本律师:“有关出轨不贞行为,杂志已经拍下了照片。住了一家酒店,福原爱说住的是不同的房间,但住一家酒店。之后去她家,福原爱说家里有很多房间,没有住一间。从这两个事实来看,法院看到男女住一间酒店,住在家里,就会认为这是不贞行为。因此,霸凌很难去求证,但出轨更容易求证。这对福原爱很不利。”这个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而且日本法律有点意思,只要认为不是夫妻的两人住在同一家酒店,或住在家里,就被认定不贞行为。那福原爱否定住在同一个房间,就没什么意义了。

日本律师继续说道:“如果福原爱想离婚,但她先生不愿离婚的话,福原爱是有责任一方。自己有不贞行为,做错的一方想离婚,很多时候也不会被法院认可。福原爱想离婚,但是丈夫不同意,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婚。福原爱如果真想离婚,就不要法院诉讼,应该家人之间好好谈谈,协议离婚。”如果真是这样,福原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有责一方,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江宏杰要是不同意离婚,还会得到法院支持。因此这位律师善意提醒福原爱,要是真想离婚,还不如与江宏杰协议离婚。现在看来福原爱找律师都是可笑行为。日本法律都不支持福原爱,她找律师有什么用。

李淼又找了一位在日本工作的华人律师。看他是怎么解读福原爱的事情。

这位华人律师认为,日本和中国台wan地区的文化和法律有不同。在台,法律规定夫妇在结婚之前要签合同,来规定哪一部分财产是丈夫的。哪一部分是妻子的。福原爱与江宏杰结婚,签没签婚前合同,就直接牵扯到财产的分配问题。在台离婚,还有个离婚理由。与他人通jian,说得很直白。日本用的是不贞行为,很隐晦。在日本只要有不贞行为,就可以成为法定的离婚理由。在台就不同,男方知道了这种行为,并可能宽恕了福原爱的这种行为。这个估计福原爱没有与江宏杰签婚前协议。以前两人多恩爱,你侬我侬,恨不得天天腻歪在一起,哪想到有一天会离婚了。至于江宏杰会不会原谅福原爱的不贞行为,细细分析就不一定。江宏杰前一段想挽留,说不定就是树立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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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淼又问,媒体杂志报道了福原爱的不贞行为,福原爱否定了。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处于一种不利的位置吗?

华人律师认为,按照台方法律,对孩子的抚养,双方应该协议来决定。孩子是否取得日本国籍。福原爱的处境很尴尬。当时是在日本结的婚,还是在台结的婚。这可能就是双方要提出离婚,需要依据的法律是什么。从客观上来看,按台的法律,孩子判给江宏杰抚养的可能性很大。华人律师也认为,台法律也会站在江宏杰这边。

综合各方分析,离婚都对福原爱不利。福原爱找不到江宏杰霸凌的证据,而福原爱不贞的行为已经报道出来了。虽然福原爱曾经是日本的国民偶像,国宝级乒乓球运动员,但是与异性友人出游的事情出来后,就没人这样认为了,还把她评为了不伦艺人。她想争财产和小孩抚养权,湘楚认为都是很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