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南朝末,兴于盛唐的格律诗,可谓将古汉语文学的美推到了极致,它是音乐与文字最完美的结合。那些才华横溢的诗人,将自己所见所闻所感,以格律诗的形式呈现出来,寥寥数字间,总能塑造一种令人神迷的意境: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静谧;“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的惆怅;“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萧瑟。

我们在惊叹诗人的文笔才思之时,却总是忽略了格律本身为诗歌增添的魅力。甚至有许多人认为,格律是对诗的限制,是枷锁。可正是因为这些“枷锁”,才成就了如此美妙的“诗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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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多诗人都认为:作诗时感觉受到格律限制的,多是才华不够,而才高者,能够将心中的情思,与格律相辅相成,写出许多好诗。更何况,格律自有它的灵活之处,并非一成不变。“拗救”便体现了格律诗的灵活性。

所谓“拗救”,诗中平仄不依常格是为“拗”,“救”则是补救了。或者我们可以看做它是几种公认的不同于定式的变格,而这种变格,并不会影响诗歌的音律美。

从清代开始,已有许多学者开始考定“拗救”的种类,不过都不甚详细。近代王力的《汉语诗律学》对“拗救”作了极为详细的归纳。我们一起看下。

一、五言律诗

1.最常见的便是单拗,即“平平平仄仄”的句式,第一字的平仄可以不论。比如杜甫《发潭州》“岸花飞送客(仄平平仄仄)”。这种变格十分常见,几乎是成了正格。

2.孤平拗救是“平平仄仄平”的句式中,第一个用了仄声,如此一来,就犯了格律诗的大忌“孤平”。这种情况,需要将第三字换成“平声”,如此既避免了孤平,又不会造成“失替”,比如王禹偁《五更睡》:“宠深还若惊”。

3.如果“平平平仄仄”的句式,第三字用了“仄”,可以不救。出句“平平仄仄仄”,下句“仄仄仄平平”在律诗中很常见。

4.依旧是“平平平仄仄”的句式,如果第四字用了平声,第三字则需用仄声字来救,即“平平仄平仄”是为“三仄救四平”。比如许浑《早行》:“秋阳弄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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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仄仄平平仄”的句式如果拗成“仄仄仄平仄”或者“平仄仄平仄”则需要下句的第三字来救。正常情况,下句本是“平平仄仄平”,第三字救则是“平平平仄平”。比如李白《赠孟浩然》:“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6.如果“仄仄平平仄”的第四字用了仄声,即“仄仄平仄仄”也是需要下句的第三字用平声来救。比如刘敞《秋晴西楼》:“木落山觉瘦,而晴天似高”。

7.“仄仄平平仄”这个句式还有一种情况,即全部用了仄声“仄仄仄仄仄”,或者“平仄仄仄仄”。这样的大拗,也是通过下句第三字用平声来救。比如杜甫《送远》:“草木岁月晚,关河霜雪清。”

二、七言律诗

8.如果这个句式换成七言,就是在第7种情况上加了两个字,方法是一样的。“平平仄仄仄仄仄”,下句则是第五字用平声来救,因为加了两个字嘛,所以第三字变成第五字。

9.七言的“平平仄仄平仄仄”,同样是在第6种情况上加了两个字,方法一样。下句第五字救。

10.七言的“平平仄仄仄平仄”则是在第5种的情况上,加了两个字,方法一样,下句第五字平声救。

11.七言拗句“仄仄平平仄仄仄”则是在第3种情况上,加了两个字,可不救。

12.七言“仄仄平平平平仄”是第4种情况上,加了两个字。需要本句第五字用仄声来救。

13.七言律诗的第一、第三两个字,正常情况下是平仄不论的,其实,这也是在第1种情况上加了两个字。

但“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式中,如果第一个字用了仄声,第三个字必须是平声了,不然“孤平”,如果第三个字实在要用仄声,那么第五个字要改成平声。这其实是第2种情况加了两字。

其实,七言律诗的拗救是可以通过五言的情况推出了,为了让大家更为直观,所以都列出来了,拗救虽然看起来十分复杂,其实无非是本着避免“古律混淆”、“孤平”而做出的平仄变化。

拗救虽然看似是对格律诗正格做出的一种无奈妥协,但实际上,它使格律诗句法更为灵活、音节更为丰富新美。如此多的拗救来避免诗人“因律害意”,怎么能说格律呆板呢?

何况,从杜甫完善格律开始,一直到晚清,没有哪位大诗人痛斥格律是诗歌的枷锁的,并且创作了许多流传千古的名篇。如今这样的言论却层出不穷,能够传世的诗却没有几首。个中原因,不过是才学不足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