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婚》里庄嫂简直就是文丽的对立面。文丽是小学教师,庄嫂没文化,在一个食堂工作;文丽身材苗条,十分漂亮,庄嫂就从来没瘦过;文丽和佟志的婚姻,前面几年十分甜蜜,庄嫂的新婚是在委屈自己和眼泪中度过的。文丽不善持家,家里经常入不敷出,庄嫂精于持家,家里总有肉吃。

庄嫂的能干,是有目共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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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搬家,都是请帮忙的徒弟们吃饭,文丽家是过水面条,庄嫂家是猪肉炖粉条可劲造。

而同是婆婆,看得出,庄嫂的婆婆和文丽的婆婆对儿媳妇态度可是天壤之别。

文丽的婆婆第一次去北京,就当着一干同事的面,训斥文丽。以婆婆的眼光看,文丽实在不是个好女人。不会做菜,不爱干活,又懒又馋,文丽的母亲又不是个善茬,自己的儿子佟志过得什么日子呀!

在佟母眼里,文丽还不如那个方红兵(姚舒拉,姚艾伦,方卓雅,换过好多名字)。方红兵厨艺好赞啊,用佟母的话说,就是“你爸爸那么挑嘴的人,都说好吃”,这算是佟母对厨艺的最高赞誉了。

后来佟母认识了庄嫂,庄嫂就简直是方红兵的升级版,不止厨艺好,还善于持家,看她家里富余的肉票就知道啦。困难时期,好多人都吃不饱,只有庄嫂,总能弄到口粮,大庄的小日子滋润的不行。

庄嫂的婆婆从未出场,但是老人家的能干宠媳形象十分清晰,都是通过庄嫂体现出来的。

庄嫂的能干都是婆婆一首调教出来的。庄嫂十岁就在大庄家做童养媳,和婆婆亲如母女。一身持家的本领都是婆婆言传身教。到北京和大庄结婚后,大庄就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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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嫂厨艺太好了!困难时期,大家都吃不饱,庄嫂就能用别人不要的豆渣做成好吃的菜,让佟志都赞不绝口。可想而知一手带大庄嫂的婆婆得是多么能干!

庄嫂十分受婆婆疼爱。

大庄在外摘花惹草,庄嫂意外收到别的女人写给大庄的情书,便怒气冲冲的找到大庄对质。

大庄本来还想糊弄着,庄嫂说,信我已经寄给咱妈了。听庄嫂语气中的笃定,想来婆婆一定是站在她这边的,这点庄嫂很自信。

果然,大庄变了脸。

庄嫂又说,我上回回老家和咱妈说了,妈说你要再这样,就让我带着孩子回老家。

婆婆的意思很明白了,儿子不中用,就让儿媳妇带孩子回来。这是把儿媳妇当自己女儿宠呢。

对外,婆婆也没有向着儿子大庄。所以村里的人也都想着庄嫂。这是庄嫂得到的认可,也是婆婆对庄嫂的疼爱。

庄嫂的婆婆很幸运,庄嫂对婆婆也像对亲生母亲一样。

文丽婆婆要来了,佟志将自己的卧室隔出一间给母亲住。动工那天,大庄和庄嫂来帮忙,庄嫂就说,我婆婆要是来,我就和我婆婆住。

和老太太住一个房间,一张床,这是亲母女才有的亲密。庄嫂真的将婆婆当成妈妈一般。婆婆没有白疼她。

庄嫂不止是和婆婆关系很好,和婆家人关系都很好,困难时期,看她常从老家收到吃的东西,还有后来她帮着解决燕妮男朋友程洪洋的前妻,那份利落,老家人对她相当的好,才会这般利落的帮她。

这个家庭才是最稳定的。花心如大庄,最后能被庄嫂收拾的服服帖帖的,婆婆也是出了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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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关系是稳定家庭的一个重要因素,却是很多家庭的大难题。最关键的就是,婆婆很难将儿媳当作女儿。即使婆婆真的有这个心,要做到,也是不容易的。儿媳妇也很难将婆婆当成妈妈,就像傅首尔说的,“你对你妈很好吗?”

庄嫂和婆婆的关系亲如母女,婆婆宁可没有儿子,也要儿媳妇,这份宠爱,现实生活里实在是少见。除了庄嫂是从小在婆婆身边长大之外,庄嫂本身乐观积极,不较劲,不记仇的爽朗性格也是很主要的原因。作为婆婆可能很少有人会不喜欢庄嫂这样的儿媳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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