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这两种情况才会被认定为重大疾病:重疾险,顾名思义,保障的是重大疾病。

2月9号中国精算师协会推出《国民防范重大疾病健康教育读本》,内容通俗易懂,作为官方比较权威的读本,我推荐给大家。

很多消费者对于重疾险是雾里看花,基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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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个简单栗子。

为啥有了医疗险还要购买重疾险?

很多消费者还真吃不准。

1983年南非心脏外科医生巴纳德联合当地保险公司,推出世界上首款重疾险,覆盖3个功能:医疗费、康复休养、工作损失。

演变到现在,重疾险也是这些功能。

这就很清楚了。

医疗险类似医保,属于实报实销型保险,用于报销住院手术、药品等医疗费用,这是“明”的费用。

出院后康复休养、住院期间的工资损失是“暗”的费用,这要靠“重疾险”来扛,重疾险属于给付型保险。

重疾险的“医疗费”属性怎么体现呢?

比如有一些医疗险只限社保用药,社保外药品就可以用“重疾险保险金”支付;

还可以用“重疾险保险金”支付更高端治疗手段或者到国外寻求更先进治疗,等等。

总体来说,医疗险解决“明”的费用,重疾险解决“暗”的费用,两者互相搭配,缺一不可,不存在谁代替谁的问题。

下面转入正题,本文是“重疾险”科普系列入门文章,适合小白阅读。

什么是重大疾病?

得了重大疾病只能等死吗?

重疾险保什么?

一、什么是重大疾病?

●病情特别严重

病情特别严重,严重威胁患者生命,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等等。

●特别费钱

治疗费用特别巨大,需要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给家庭带来严重负担。

重大疾病往往不易治愈,治疗时间长,甚至需要终生带病生存,不能再从事原有工作,丧失部分或者全部经济收入。

重疾险的“重大疾病”跟我们平常认知可能有所区别,它有严格规范。

根据2020年11月5日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规范修订版》,下面这28种疾病属于重大疾病。

当然重大疾病不止这28种,还有很多,但是上面这28种重疾发病率总体超过95%。

对于儿童来说,上面28重疾发病率只有74.6%。

儿童期特有的疾病如手足口病、严重肌营养不良、严重川崎病、白血病、脑癌等占了25.4%,仅仅手足口病就占了13.8%。

选择儿童重疾险,需要关注是否含有儿童高发疾病,不要漏了任何一种高发疾病,否则只能自己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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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民防范重大疾病健康教育读本》

二、得了重大疾病只能等死吗?

得了重大疾病生存率有多少?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医学界用“5年生存率”来衡量。

重疾患者如果5年后还生存,医学上认为他的生存概率与常人一样。

换句话说,已经治愈,跟正常人一样了。

从我国保险人群的最新经验可以看到,25种重大疾病的平均5年生存率达到60%。

其中4大手术类重疾(冠状动脉塔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严重Ⅲ度烧伤、良性脑肿瘤的5年生存率都在90%以上。

恶性肿瘤的5年生存率接近60%。

其中甲状腺癌5年累计生存率接近100%。

膀胱癌、肾癌、乳腺癌、部分生殖系统癌症生存率在70%以上。

生存率比较低的主要为胰腺癌、肝癌、肺癌,不足30%。

来源:《国民防范重大疾病健康教育读本》

从上面不同重疾5年累计生存率来看,得了重疾,不意味着死亡。

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各种重疾的神秘面纱正被独一揭开,疑难杂症没有那么可怕了。

三、重疾险保什么?

这是对的。

但若你认为重疾险只是保障重大疾病,那就大错了。

重疾险自1995年进入中国,经过26年的发展演变,保障的边界不断拓展,保障的范围已非昔日可比。

市场上主流重疾险保障范围包括4项:

1、重症、轻症、中症保障

这一部分是重疾险的基础保障,是标配。

上文提到的28种重疾是“法定”重疾,任何一款重疾险都含有这28种重疾,其定义及理赔标准统一,理赔占了全部重症理赔的95%。

因此重疾险尽管条款繁多复杂,但是与“重症”相关的内容反而不需要过多关注。

轻症及中症保障,一方面降低理赔门槛,消费者增加了理赔机会;另一方面有利于患者更加关注疾病变化,赶在疾病恶化之前积极治疗,从而减少保险公司理赔资金支出,是一个WIN-WIN措施。

对于50万保额,轻症赔付15万,重症加上额外赔付最多要赔90万,保险公司可以减少75万元理赔金。

重疾险理赔有严格标准,并不是“得病”就能从保险公司拿钱。

这跟很多消费者日常认知不一样,因此部分消费者认为保险“这不赔,那不赔”。

严重脑中风后遗症来说,需要“确诊180天”才能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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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够180天就死亡是没有理赔的。

哪些上了救护车,还没拉到医院就死亡的更加没有理赔。

相反,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理赔条件宽松得多,消费者及时获得理赔进行治疗,避免恶化成为“严重”状态,对于消费者及保险公司是“双赢”举措。

有一些重疾险还提供“前症”保障。

“前症”是一些比轻症还要“轻”的疾病,比如肺结节、乳腺不典型小叶增生,目的也是降低理赔门槛,避免疾病进一步恶化。

2、多次赔付

多次赔付指首次患病可以赔付,隔了一段时间再患病也可以赔付。

包括重症、轻症、中症多次赔付。

癌症二次赔付、心脑血管二次赔付也属于这范畴。

这里需要厘清:

●重症、轻症、中症多次赔付

A疾病理赔了,下次非“A”疾病才能理赔。

尽管是多次赔付,每种疾病只能赔一次。

●癌症二次赔付

前后两种癌症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还可以是第一次癌症的持续。

首次罹患“非癌”重疾,第二次罹患癌症也属于保障范围。

●心脑血管二次赔付

前后两次心脑血管疾病是“同种”

首次罹患“非心”重疾,第二次罹患心脑血管疾病也属于保障范围。

3、额外赔付

额外赔付可以看做“加油包”,只要符合条件,保险公司会给“更多钱”

重症、轻症、中症都有额外赔付,不过具体以产品条款为准。

举个栗子,下面这款重疾险,如果被保险人60岁前初次确诊重疾,会多得80%的额外赔付,50万保额获赔90万。

这很人性化,60岁前是人生各种责任最重的时期,40万元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4、其保障

重疾险的其他保障包括身故保障、保费豁免、少儿特疾、男性特疾、女性特疾、老人特疾,等等。

●身故保障

身故保障基于这样的理念:生病能赔,死亡也能赔。

看似两头通吃,不过重疾险的“身故保障”跟重疾险共用保额。

如果重疾险出险了,身故保障不复存在,白买了。

因此我一般不建议重疾险带身故保障,可以通过配置定期寿险来解决“身故责任”,而且定期寿险保额可以做到几百万,保费很便宜。

●保费豁免

保费豁免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因患有约定的轻症、中症、重症,或者达到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状态时,保单余下各期保费免交,合同继续有效。

分两种情况:投保人保费豁免、被保险人保费豁免。

●少儿特疾、男性特疾、女性特疾、老人特疾

只要罹患约定疾病,保险公司就“多赔钱”,理念上类似额外赔付,

经济许可的建议都要选上,尤其是少儿特疾。

上文提到,儿童期特有的疾病如手足口病、严重肌营养不良、严重川崎病、白血病、脑癌等占了25.4%,仅仅手足口病就占了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