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第九十六回,周鲂断发赚曹休。这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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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28年,吴国响应蜀国的北伐,准备伐魏。那年春天,是诸葛亮第一次北伐,街亭之战后退兵,而吴国则开始了第一次配合蜀国的军事行动。顺便说一句,从公元228年开始到公元234年诸葛亮病逝,吴国只有这一次和最后一次配合蜀国了,其他都是忙着自己的事情,就这两次,也都没有尽全力,而是浅尝辄止。

228年夏五月,孙权命令鄱阳太守周鲂联络山越族首领,诳骗魏国的扬州牧曹休。周鲂认为山越族地位低下,难以获得曹休的信任,不如自己来。于是给曹休写信,上面说自己受到孙权的责难,想带着鄱阳郡归顺魏国。曹休半信半疑的时候听到孙权派人不断的来找周鲂的晦气,周鲂没办法,在鄱阳郡城门外剪下头发谢罪。这才觉得周鲂是真的在吴国混不下去了,于是带兵长驱直入到皖城接应周鲂,落入了吴国的圈套。曹休认为自己兵多,并不在意,还想和吴国决一胜负,吴国那边陆逊坐镇中军,朱桓、全琮任左右都督,周鲂截断曹休的后军,魏军大败。这一仗,史称石亭之战。

在《三国演义》中,上述的场面变成了周鲂诈降,曹休不信,周鲂剪断头发表明心志,这才让曹休中计。实际上和真实的历史也没有太大偏差,古代剪去头发是一种刑罚,叫髡kūn刑,是上古五刑之一。关于这五刑都是什么,众说纷纭,而且也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其文字描述太过反人类,就不再深入展开了。

这是周鲂得以在历史上留下印记的成名作,然而许多人没有想到的是,周鲂的儿子是周处,就是《世说新语》里除三害的周处。

两晋和随后的五胡乱华以及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最混乱、最血腥的一个时代,也是世族大家的最后辉煌。南北朝之后,隋朝统一全国,开始推行科举制度,真正打破了世家对国家的垄断。有句俗话叫“为官三代方知穿衣吃饭”,那么从西汉开始就一直为官的世族才是真正知道什么叫穿衣吃饭的,而且这种漫不经心中透露出来的雍容华贵始终体现在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各种文字中。

于是我们看到,西晋八王之乱打成一锅粥,但仍有石崇、王恺斗富,东晋打赢了延续王朝的淝水之战,谢安还轻描淡写的说“小儿辈大破贼矣”。他们的这种形似装B犯的做法,正是晋王朝骨子里与生俱来的,上溯的话,甚至可以看到刻着建安风骨的基因。

虽然汉民如狗女人如羊,但这仍是文化人最向往的时代,李白说: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李白写这首诗的时候是唐天宝十二年(公元753年),唐朝如烈火朋友一般,但诗人自己仍恨不得自己是谢朓,可以生活在宋齐梁陈的那个南朝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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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初中时,我第一次读到《世说新语》里的《周处除三害》,当时居然完全看懂了,看懂了字面就让我被文字的里面深深吸引。现在想来,原来当时的我就感受到了那一种藏在文字背后的将华丽做到极致的华丽最高级。

周鲂是吴国名臣,他的儿子则变成了西晋的小流氓,世代相传职位变迁,但文字的背后色彩则是永恒的。

周处年少时,凶强侠气,为乡里所患,又义兴水中有蛟,山中有邅迹虎,并皆暴犯百姓,义兴人谓为“三横”,而处尤剧。或说处杀虎斩蛟,实冀三横唯余其一。处即刺杀虎,又入水击蛟,蛟或浮或没,行数十里,处与之俱,经三日三夜,乡里皆谓已死,更相庆。竟杀蛟而出。闻里人相庆,始知为人情所患,有自改意。乃自吴寻二陆,平原不在,正见清河,具以情告,并云:“欲自修改而年已蹉跎,终无所成。”清河曰:“古人贵朝闻夕死,况君前途尚可。且人患志之不立,亦何忧令名不彰邪?”处遂改励,终为忠臣孝子。

周处小的时候,四处打架斗殴,在乡里称霸。当时义兴县的河水里有蛟龙,山中有猛虎,再加上周处,都在危害百姓的生活,义兴人称这三者为“三害”,其中以周处最厉害。有人忽悠周处去杀老虎斩蛟龙,实际则期盼着周处和它们两败俱伤。周处就去山里杀了老虎,又下水和蛟龙搏斗,蛟龙在水中沉浮翻滚数十里,周处伏在它身上三天三夜没出来。乡里人认为周处和蛟龙同归于尽了,于是兴高采烈的张灯结彩放鞭炮,突然看到周处从河里出来了。周处看到老百姓这么高兴,才知道原来自己也是为害乡里的害类,觉得惭愧,想痛改前非。到吴郡找名士陆机、陆云,陆机不在,陆云在家,周处说:“我想改过,但是已经长大了,担心来不及学好了。”陆云说:“古代圣人说早上听了圣贤之道,傍晚死了也甘心。何况你前途是有的,人只要立下志向,又何必担心好名声不能传播呢?”周处从此改过自新,最终成为了一代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