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亡人事故案

2021年03月06日10时10分,王某(男,汉族,2000年出生,虞城县刘集乡人),驾驶豫NN32XX号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刘集乡许庄村南时,与由东向西行驶李某海驾驶的豫N701XX号轻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王某、马某、杜某雨、杨某、李某海受伤,马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构成亡人交通事故。

梅某超亡人事故案

2021年03月17日08时10分许,梅某超(男,汉族,1969年10月18日出生,虞城县镇里堌乡镇北村人)驾驶豫NXC8XX号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虞城县镇里堌乡邱庄村时,将在道路西侧行走的行人王某连撞伤,王某连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构成亡人交通事故。

范某亡人事故案

2021年03月17日191时30分许,范某恒(男,汉族、1990年出生,虞城县张集镇人)驾驶豫K615XX号轻型栏板货车沿田界线由南向北行驶至田界线虞城县李老家乡二中门口,与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行人苗某良相撞、造成苗某良受伤,苗某良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构成亡人交通事故、

金某军醉驾事故案

2021年03月02日20时15分许,金某军(男,汉族,1977年出生,夏邑县曹集乡人)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摩托三轮车沿田界线由南向北行驶至虞城县田界线与至信三路交叉口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行驶高某旭驾驶的豫NGK0XX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金某军受伤,构成交通事故。经检测,金某军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0.6mg/100ml。

黄某民亡人事故案

2021年2月27日18时,黄某民(男,汉族,1973年出生,虞城县闻集乡人)驾驶豫NXD8XX号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在其家门口胡同内起步时,将行人黄某茜轧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构成交通事故。

武某芳亡人事故案

2021年2月28日19时20分许,武某芳(女,汉族,1988年出生,虞城县杜集镇人)驾驶三轮电动车,沿杜集镇黄庄村委翟庄村东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虞城县杜集镇黄庄村委翟庄村东西路西段,将相对方向在道路北侧步行的行人王某英撞伤,后经抢救无效于3月14日死亡,构成亡人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三轮电动车移出现场。

申某伟亡人事故案

2021年02月27日19时0分,申某伟(男,汉族,1974年出生,虞城县城关镇东环路人)驾驶豫NW72XX号豫NZV89挂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行驶至虞城县田界线朱楼十字路口右转弯时,与同方骑自行车人曹某甫相撞,致使曹某甫当场死亡,构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