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山东省邹平市发布的“关于打击恶俗婚闹的公告”火了!其中规定:严禁在婚庆活动中实施“强行亲吻、搂抱或采取其他方式侮辱、猥亵新娘、伴娘”等低俗、恶俗婚闹行为。违者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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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话,山东省邹平市多个党政部门联合发布“严禁亲吻、搂抱新娘、伴娘”的公告,显得有点滑稽,让一些人误以为当地“亲吻、搂抱新娘、伴娘”的低俗、恶俗闹婚现象很普遍。但是,就这样一则看上去挺滑稽的公告却火爆互联网,得到了广大网友点赞。究其根本,这则公告内容直指饱受诟病的低俗、恶俗婚闹现象,戳中了社会痛点,符合大众长期以来的诉求。

实际上,“婚闹”本身并无不可,也无伤大雅,属于传统婚俗,全国很多地方都有“婚闹”习俗。但是,“绑新郎、亲新娘、搂伴娘”这样的婚闹行为显然太过低俗、恶俗,让人非常反感、反胃。特别是近年来,有一些人打着“婚闹”的旗号,实质上干着侮辱、威胁新娘、伴娘的勾当,把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说成轻飘飘的婚俗。这种低俗、恶俗婚闹行为,已经严重扭曲和丑化了婚闹习俗本来面目,与婚闹给婚礼增添喜庆和欢乐的初衷背道而驰,而且背离了现代文明,严重损害了遭到婚闹的新郎、新娘和伴娘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涉嫌违法犯罪。

山东省邹平市发布“严禁亲吻、搂抱新娘、伴娘”公告,这不是小题大做,而是移风易俗的必要之举,是保护新郎、新娘、伴娘等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

事实上,从法律角度说,一些低俗、恶俗婚闹行为,不只是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民事侵权,还涉嫌违法犯罪。只不过在人情社会,由于婚闹参与者大多与新郎、新娘中的一方或双方是亲戚朋友、熟人等关系,逼得受害人基本上自认倒霉,只得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除了低俗、恶俗婚闹直接造成身体伤害情形外,很少有婚闹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导致即便是涉嫌违法犯罪的低俗、恶俗婚闹行为也往往不为人知,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

让婚闹回归婚俗,文明婚闹,喜庆婚闹,对恶俗婚闹的治理就不能手软,必须动真格。除了通过发布公告引导大众自觉抵制和摒弃低俗、恶俗婚闹行为外,关键是如公告中所言,公安机关要负起职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低俗、恶俗婚闹行为依法查处,不讲情面,该治安处罚的要治安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将其送进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