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一种名叫“加特林”的烟花在社交媒体上爆红,成为“网红烟花”。

所谓“加特林”烟花,名字由加特林机枪而来,因射速快、火力猛而得名。这种烟花火力极强,声音大,升入高空绽放出大范围火花。

然而“加特林”销售火爆,也终于惹祸了!

近日,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就通报了一起擅自组织生产网红加特林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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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浏阳市鑫鹏烟花有限公司春节停产期间

擅自组织生产处情况的通报

浏阳市、宁乡市应急管理局:

2月17日上午,胡春山局长接到关于浏阳市鑫鹏烟花有限公司(以下称鑫鹏公司)春节停产期间擅自组织生产的群众举报,胡局长当即责成分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唐五一副局长组织查处。唐五一副局长立即带领市局烟花处执法人员,会同浏阳市应急局执法人员赶往该厂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鑫鹏公司春节停产期间擅自组织生产情况

经查实,按照浏阳市安委办浏安办发2021]1号文件规定浏阳境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于2021年2月2日所有工序全部停产。

春节前,由于“加特林”产品市场需求旺盛、成为网红产品,春节前销售一空,春节期间市场仍有巨大需求。在丰厚利润诱惑的驱使下,鑫鹏公司在2月13日-15日,关闭7号褙皮车间和13号组盆串引车间监控设备,在7号、13号车间利用库存彩珠筒生产“加特林”产品。

二、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处理情况

经研究,长沙应急局对鑫鹏公司及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对鑫鹏公司5号成品库存放的373箱“加特林”产品进行査封扣押,待调查处理后依法处置

2.对鑫鹏公司生产的“加特林”产品抽样送市场质监部门进行检测,如属假冒伪劣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3.暂扣鑫鹏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4.对鑫鹏公司和相关人员涉嫌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从重从严处罚

5.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将对鑫鹏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逐严格审查,达不到复工要求,坚决不予复工

6.责成澄潭江镇人民政府对联厂安监员给予严肃处理;澄潭江镇人民政府做出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

鑫鹏公司在春节停产期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无视监管部门指令,故意关闭视频监控设备逃避监管,罔顾安全擅自组织生产,暴露出烟花爆竹行业生产领域未充分汲取事故教训,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其性质极其恶劣,给行业声誉和发展前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当前烟花爆竹处于复工复产关键时段,是非法违法生产的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是在责任上再夯实。迅速召开乡镇、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会议,进行“打非治违”再部署、再动员,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传导到企业和员工。

二是在宣传上再发动。要细化“网格化”宣传措施,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开小”宣传教育。宣传车动起来,村喇叭响起来,标语挂起来,电视台和微信字体用起来,达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筑牢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的人民防线

三是在排査上再细致。要充分动员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居民,落实举报奖励措施,把隐身变形、地下生产经营的根源挖出来,彻底排査废旧厂房、废弃养殖场和可能出现非法行为的场所

四是在打击上再严格。要从严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或暴露出的非法行为,要彻底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斩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五是在追责上更严厉。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人员,自3月1日起要按照新修正的《刑法》依法究、定罪量刑;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依法给予直至吊证关闭的处罚;对“打非治违”开展不、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等现象突出甚至引发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在巨大利润诱惑下,总有人铤而走险,非法生产没有不透风的墙。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应该清楚,整个生产不是你老板一个人的事,总是会有“纰漏”。所以,不要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