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如果大力发展传统道德,那么最先得到复苏的只会是忠孝之道,并以忠孝之道为准则建立起道德体系。这样的道德体系,不仅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诚信和契约精神,只会和数千年来一样,重新步入践踏个体,吃人不吐骨头的血腥丛林社会。真正的美德,绝不会和理性相悖。

近几年,曾饱受打击,被定性为糟粕的传统文化卷土重来,各种德育课,古文班、传文课如雨后春笋一般遍地开花,学龄前儿童摇头晃脑,满嘴“之乎者也”的景象也屡见不鲜。在不少地方,四书五经,弟子规这样的传文“经典”堂而皇之的进入了小学校园。在复兴传统文化招牌的掩护下,佛学、国学、中医大行其道,甚至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所谓的女德班,不仅教授女学生三从四德,还鼓吹裹小脚,简直丧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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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最近的国学热,不少人痛心疾首,但也有很多人叫好,在他们看来,由于传统文化没落,国人也变得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现在正是时候重新捡起国人的道德脊梁了!根据这套理论,只要传统文化全面铺开,诸如三聚精胺奶粉,儿童疫苗作假以及各行各业的弄虚作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我们现在就来看看,推广传统文化,到底能不能顺利的解决上述问题。

光从字面上看,传统文化强调仁义礼智信,儒家君子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无不是仁义诚信,彬彬有礼。似乎疑问到这里该结束了,如此的传统文化,自然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当然要大力推广才是。但还是那个问题,儒家或者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真的可以适用在现代社会吗?答案也许并没有这么简单。

先从孔子提出仁义礼智信的原意来看,他的出发点也是建立在等级制度上的(注意,不是阶级)。也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严格等级。孔子的追求,是让各级封建贵族各安其位,是一副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和谐画面”。因此很容易看出,孔子理论的首要出发点是维护旧秩序,而所谓的仁义礼智信,是要以忠孝为出发点和基准的,充其量不过是维持秩序的必要手段,而不是追求的目的。当然,不可否认,孔子和春秋时期的贵族还是颇有点风范的,比如耳熟能详的延陵季子挂剑佳话,为一句诺言而轻生的也不在少数。但到了战国时期,各国之间的争夺越来越激烈,原本默认的规则下限一再遭到突破。回过头看,早在孔子时代,他那套机械维护原有秩序的理论已经没有市场,在各国都吃了闭门羹。从春秋到战国,是从有限竞争到无限竞争,从有规则的丛林社会到无规则的丛林社会堕落的过程。于是乎,原本残存的或者说刚刚闪光的一些人性闪光点也很快被权力意志下的残忍和鲜血无情吞噬。而如韩非、李斯、商鞅之徒则登堂入室,舔着脸当起了专制权力的鼓吹手和看门狗。在它们眼中,唯有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一切道德、法律都是为权力的稳固和扩张服务的。

从战国到秦汉,一般都认为中国历史进入了外儒内法的时代,即实际操作所使用的帝王术厚黑学是不折不扣的法家,对外宣传的形象则是儒家君子。这样的说法乍一看是对的,但其实未必那么有道理。

首先,以战国时期的情况来看,下限越低的郭嘉竞争力越强,所谓的纵横家阴阳家无不是吹牛不打草稿,毫无诚信的鸡鸣狗盗之徒,而不仅仅只限于法家。其次,厚黑学与其说是一门“理论”的学问,不如说是一门“实践”的学问。以商鞅为例,它变法的前提如编户齐民等手段,都已经在实践中产生了(晋就开始编户齐民了)。其他各种压制民众的手段,也并非是在商鞅的大作面世后才出现的,与其说商鞅开辟了弱民的新“局面”,不如说商鞅是更多的总结了当时的各种手段,并投专制帝王的所好,将其加以总结。与其说商君书是一本理论书,不如说是一本可操作性极强的治国治民纲要和手册,是马上可以用于现实的实操指导。也就是说,在一个权力为王的丛林社会中,斗争经验只可能来自实践,层出不穷的嫔妃争宠,史不绝书的太监乱国,难道这些妃子和太监都拜读过法家的大作不成?对权力斗争来说,最有效的当然是“实践出真知”了。至于是不是“法家”的学说,压根不重要。

第二,儒家真的只是装点门面之用吗?其实不然。孔子的学说强调维持固有秩序,这对战国时想要改变自身情况的君主无用,但对上位的皇帝、皇亲国戚、各级食税阶层来说,却是非常实用的。他们在获取权力之后,最想要的,自然是维护当下的统治秩序。而像权力斗争的各种厚黑手段,固然能夺取权位,但却在维护权位方面力不从心。这些势利阶层的目光所及,有什么比儒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说教更符合维护统治之理论需要了吗?没有。另一方面,孔子和儒家向来提倡复杂的礼仪,这点也很对上位者的胃口。原因也很简单:其一、盛大辉煌的仪式可以让匍匐在地的小民震慑于皇权的赫赫威力,五体投地的被奴役。其二、每日重复的仪式能让专制礼教概念潜移默化的深入人心,让百姓对这些说教产生一种宗教上的依附感。以祖宗崇拜为例,就是一种典型的萨满原始宗教和宗法制社会结合的产物。由此而形成的思想桎梏可以说是牢不可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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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容易看出,所谓的传统道德,其出发点是维持专制统治的秩序,也就是以所谓的忠孝为准绳。所谓的忠,即忠于皇帝,所谓的孝,即孝顺父母长辈。古代固然有忠孝难两全的说法,但更多是认为只有孝顺之人才有可能忠诚。家天下,即把国家当成家-氏族那样治理,对父母和祖宗的孝,在国的层面就是对皇帝的忠,两者在本质上是不矛盾的。而当父母和皇帝真的冲突时,皇帝作为“国”的大家长,顺位自然凌驾于所有个体的父母之上。所谓忠孝的矛盾当然也并不存在。

有人会问,以忠孝为先有什么不好吗?不也一样是道德吗?这其中的问题大了去了。首先,忠孝要求子弟为父兄讳,臣畜为君上讳。做错了不能说,不对了只能说对,就违背了美德的首要条件:真实。没有真实,就不会有诚信,没有诚信,就不会有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整个社会看似满口忠孝仁义,但实际上却注定只能是一个人吃人的丛林社会。以红楼梦为例,贾府薛府的老爷们一个个好吃懒做甚至无恶不作,但只要没有触犯忠孝大节,他们所做的一切如奸污奴婢、强行纳妾、打死仆人、颐气指使、不学无术、花天酒地就都“无伤大雅”,不过是大老爷们该享受的娱乐而已。即便如贾政这样看上去像那么回事的“翩翩君子”,也不过是一个被伦理纲常束缚,只会战战兢兢诚惶诚恐“以事上”的蠢奴才而已。可见,在忠孝的幌子下,多少人被随意践踏乃至于死于非命,多少真正的道德被弃之如敝履。忠孝的纲常,就像原始宗教的血腥教条一样,远远的大过人命,更不用说人的自由了。另外,在忠孝的大前提下,父兄君上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可以随时以自身的好恶决定赏罚,法律自然也形同虚设,在这样的情况下,底层的诚信--契约精神也是无从谈起的。

反观现代社会的道德,要求的是一种公民道德,首先肯定人的价值和人的权利。如果说某国传统道德是以忠孝与否为评判标准,完全无视人的任何自由权利。那么现代真正的道德则是以尊重个体权利为出发点,尊重人的价值,法(前提是符合自然法人道精神的法律)无禁止即自由。在这样的框架下,人才有了基本的人的个体意识,才能发挥出人的才能和才干。换句话说,西方发展而来的现代道德的核心原则是:社会和郭嘉是为人而存在的,人不是为社会或国家而生活的。不可否认,现代极左派的道德要求已经向极端化发展,要求无限包容任何“弱势”群体。但相比于根本毫不在意个人权利,只会星辰大海的丛林法则,只能说是矫枉过正,却不能把两者不合时宜的进行比较。同时,也只有在理性法律的框架下,人和人之间的诚信才能真正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