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遛狗不拴狗绳引发的纠纷和悲剧屡屡发生。针对这种现象,1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对外出遛狗做出明确规定,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目前,在遂宁宠物出门的文明情况如何呢?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又有何规定呢?

一起来看看

“人多就要把它拴着,人少就把它放出来。”近日,市城区滨江路上,不少市民正带着宠物狗玩耍。记者看见,一些市民在遛狗时并未给狗拴狗绳。手里拿着狗绳的市民陈大爷表示,自己在空旷地带未给宠物狗拴狗绳,人多的地方还是会系上狗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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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走访介福路及犀牛堤广场附近看到,市民遛的大多为泰迪、贵宾等小型犬只,偶尔有马犬等大型犬类,但只有少部分市民牵着狗绳遛狗。“我觉得政府应该出台有关养狗的办法措施,让大家既把狗养了,又不影响环境和市民生活。”市民刘女士说。

根据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

“遛狗拴绳”入法了

那法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定:

1.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2.加强犬只登记管理。

3.饲养犬应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可能被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除罚款外,还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

得知《动物防疫法》新规将于5月1日实施后

不少市民纷纷表示赞同

“狗用绳子牵着就不离开它的主人,就不能到处跑,不会咬到人,也不会到处排泄。”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文明养狗要从狗主人做起,比如要拴狗绳、随身带纸清理粪便、定期打疫苗等,要形成文明养狗的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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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我市于去年11月正式施行的《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就曾明文规定,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未牵引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市城管执法部门针对犬只未牵引情况会进行常规纠正劝导,同时也在重要路段设立带有专门网捕工具的执法队,进行执法巡查,对未牵引的狗进行强制地临时收容

来源:全媒体记者 廖媛媛 吴奉家

编辑:郭 兰 孙 各

责编:林 敏

审核:冉启香

终审:李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