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原籍辽宁省人,26岁与爱人结婚后定居陕西西安,做箱包批发生意,与其一同生活的还有其爱人的亲妹妹,小姨子林女士,也跟姐姐姐夫一同经营店铺,从去年3月开始李某因一次酒后在家中将小姨子强奸,后在李某的威胁下小姨子发现成了李某长期的性工具,后因无法忍受李某的凌辱告诉其父亲,后被岳父告上法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李某与爱人经营一家批发档口,生意很好,由于忙不来便把家中爱人的妹妹带到了城里一同经营店铺,李某非常疼爱自己的妻子,平日里吃的用的穿的,李某是见啥都给爱人买,工作忙也怕媳妇累着,能干的自己都干,但是就有一点脾气不好,凡事都得顺着他来,婚后因为一次与妻子意见不和,妻子要闹着离婚,被李某告知,如果她再有一次敢提出离婚,就灭你家满门,吓得妻子自那以后再也不敢有半点不从。

小姨子17岁,来到家里后更是非常勤快,人长得也漂亮,大家也总拿小姨子调侃姐夫,说家里养了两个美女,真是好福气,时间长了因为爱人天天都在档口,李某与小姨子共处时间长了也开始对这个小姨子产生了好感。

去年4月的一天,李某在外面跟朋友喝酒到深夜,回家后爱人因出门上货出差不在家,就小姨子自己在家,而当晚其小姨子洗澡后在沙发上躺着看电视就睡着了,穿着简单的没听到姐夫回来了,也没整理好衣服,但是李某因为酒后兴起,一时冲动就在沙发上强奸了小姨子,事后为了不影响家庭,连吓带哄的不让小姨子说出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至此以后李某更是放肆,不仅平日里对小姨子动手动脚,只要其妻子不在就跟小姨子睡在一起,在一次李某酒后施暴时因为不顺从打了小姨子,忍无可忍的小姨子半夜给其父亲打了求救电话,在得知情况后,其父亲找到女儿告知她丈夫所作所为,并要报警,但让大家没想到的是,其女儿表示,早就知道丈夫的行为,但不希望这个家就这样散了,还求父亲不要报警,愿意拿一笔钱让妹妹离开。但当父亲的怎么可能忍受这种事情,于当时让派出所报案,并起诉李某强奸罪。

大家觉得李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判刑合适?其妻子为什么会如此忍让?欢迎大家下方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