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男子邱某因为相亲当日和女方发生性关系后,被对方起诉强奸,因此入狱三年,近日出狱后,仍坚持不认罪,并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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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邱某称自己在服刑期间,监狱的领导都很体恤他,告诉他想要获得减刑,首先必须要承认自己的罪行,但是邱某坚决不肯,他说自己直到虽然减刑很美好,他是他没有认罪,他说他绝不能为了自由出卖自己的清白。

这一切要回到事发当晚,据邱某称,相亲当天,他给了介绍人发了188元的红包当婚介费,他和女子王英相亲过程中,相谈甚欢,对彼此都很满意,当晚驱车来到河边后,就在车上发生了性关系,邱某强调王英完全是自愿的。他把王英送回去后,又给介绍人王某发了一个500元的红包。邱某没有说自己为什么要给王某发这个500元的红包。

但是没想到回家后,王某就打电话问他是不是和王英发生了性关系,要求邱某拿5万元补偿,邱某不同意,第二天王某把邱某叫道婚介所,再次提出补偿,拿不出5万,3万也行,最终女方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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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过去三年,但是邱某仍坚持自己当晚不是强奸,而是双方自愿。对于邱某的遭遇,很多网友表示并不同情,称这完全是自己不检点惹来的祸端。既然是抱着找媳妇的目的去相亲,为什么要在见面第一天就带女方去河边,而且还和女方发生了性关系,如果不是自己没有管好自己的欲望,怎么会有后来的事?试问哪个人敢娶认识第一天就跟自己发生性关系的人,事后为什么要发给介绍人500元,之前已经给过对方188元的中介费了,这个500元感谢的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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