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漫画所改编的动画直至制作剧场版动画电影甚至是真人版电影,电影一旦大卖便有很多粉丝会觉得这次原著漫画家肯定是赚的盆满钵满。无论是以往的《千与千寻》、《你的名字》到近年来的《银魂》和《鬼灭之刃,想必这些原著漫画家在动画电影上映票房大卖后都会有一笔巨额的收益落入自己的口袋,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动画电影票房卖座,利润颇高但在原著漫画家的眼中却布满了辛酸,口口声声称自己是为了粉丝用爱发电,原因就是原著作者在巨额的票房面前分到的利润只是残羹剩饭寥寥无几,甚至声称自己是流血又流泪,起因全部是因为这样的一条制度。

空知英秋回答粉丝提问电影收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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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提问银魂作者空知英秋电影票房收入事件

曾经有这样一条有趣的粉丝与作者的问答互动,他就是大家常说的“愿用一生节操,换银魂永不完结”漫画家“大猩猩”空知英秋老师,自银魂漫画大火后,TV动画的持续发力让粉丝们对这个无厘头无下限又充满正能量的作品爱不释手,甚至连原着者空知英秋老师也没能躲过粉丝们的调侃与各种“亲情般”的问候。自红樱篇,永远的万事屋剧场版都出现了超高人气的票房,甚至小栗旬、管田将晖、桥本环奈所饰演了两部真人版电影票房都达到了如日中天的效果。

银魂真人版电影

于是便有了粉丝们对原作者空知英秋提出了疑问“剧场版的银魂又是动画,又是真人版电影,那么票房的收入是不是让空知老师赚的饱饱的呢?”空知英秋老师针对这位粉丝的提问刻意在银魂的单行本中做了非常幽默的回信,同时在银魂的粉丝圈中引起了巨大的回响。

对于这个提问空知英秋是这样回答的:

不好意思哦,无论电影的票房如何大卖,我们作者能拿到的比起总票房收入像“BI屎”一样的小钱。而大部分票房盈利的收入都会流入到像集英社、讲谈社这类版权商的黑心企业口袋之中,卖单行本赚的钱远远比卖电影的钱多太多了。那为什么我们这些原著漫画家一边流血又流泪创作漫画,一边还要去帮忙电影呢?因为每个漫画家都想把自己的作品传递到每个人的心中,可谓是用爱发电。

空知英秋正面回应粉丝电影收入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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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作者版权收益受到这条制度影响

日本文艺家协会发布的著作权版权金规定中提到:

电影原著作者的版权金规定双方拟定合作要以上限为1000万日元去做协议,虽然只是一个单独的制度并非正式的法条,但因为日本文艺家协会是一个资历较老历史悠久且具有权威性创作者所成立的组织,所以现在日本动漫行业各种合作条约都是以这条制度来作为最基本的标准。

日本文艺家协会制度

另一方面:漫画家自身的工作性质,由于自身连载的作品受到截稿日的影响,工作状态一直处于日日夜夜在桌前不停创作漫画,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洽谈和协商自己的作品在电影方面的酬劳问题,无论从时间上还是商业经济知识上很难与大公司有进行交涉的机会,完全由版权商全权处理这方面的契约,从而最终分配票房利润的时候还会被版权商扣除20%-40%的手续费。

从这些规定和版权商的操作来看,难怪《银魂》的作者空知英秋会在单行本中如此清晰地答复粉丝,无论电影卖得再好,票房哪怕突破百亿都跟自己似乎毫无关系,按照限定标准1000万日元的原著版权金来看,在扣除版权商20%-40%的费用,也仅仅只有600-800万日元的收益,面对百亿的票房这点收益对原著漫画家作者来说,真的如同“BI屎”一般的存在。

这也难怪岛国的原著漫画家喜欢做单行本与TV动画的原因,毕竟后续的二次使用的版权,原著作者依然可以拿到丰厚的利润,相比对于电影票房来讲,除了费时费力只能起到用来回馈粉丝和宣传作品作用了,而实质的收益却被动画委员会的出资方和动画制作公司瓜分的一干二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