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艳彩 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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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临沂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3月4日,临沂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现场获悉,到2021年3月底前,临沂市将实现耕地保护“田长制”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体系,确保完成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

2021年是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年,临沂市耕地保护任务重,各县区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果树和杨树等经济林木的情况较多,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必须抓紧抓实。2021年2月2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全市推进落实“田长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方案明确,到2021年3月底前临沂各县(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实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完善耕地保护监督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完成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

在具体的工作中,以县(区)为单位,全面推行“田长制”。以行政村为耕地保护网格单元,设置县(区)、乡镇(街道)、村居耕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田长,一级田长为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二级田长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三级田长为村(居)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可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分片确定二级、三级网格员,协助二级、三级田长落实耕地保护工作。涉及国有农用地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田长。

以耕保考核为手段,确保“田长制”落实到位。将“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区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要求各县(区)结合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科学制定本县(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要重点考核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同时要合理设置非法占用耕地情况指标权重,真实反映“田长制”工作成效。

以考核奖惩为导向,压实“田长制”责任。将耕地保护激励资金的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充分发挥激励资金效用。对耕地保护工作突出、符合《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乡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县区申报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耕地保护激励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要求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多元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各级田长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保护耕地的持续动力。鼓励各县区同步配合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管控措施,对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约束和奖励;对落实“田长制”工作较好的各级田长、网格员给予表扬奖励。

责编:李洪鹏

初审:孙贵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