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发出《关于开展炼化、焦化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

山东将在今年4月到7月间,开展全省炼化企业单位能量因数能耗和焦化企业焦炭单位产品能耗专项监察

,督导落实炼化和焦化企业生产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有关要求,运用价格手段促进炼化、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此专项监察由山东省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涉及全省50家炼化企业和28家焦化企业。

相关企业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