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两天,一个关于竞业限制纠纷的判决书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原因无二,因为这是关于国内的互联网巨头腾讯与米哈游的民事纠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被告名叫孙鑫,男,1991年出生,于2015年开始在腾讯北极光工作室工作,先后从事“刀锋铁骑”、“欢乐球吃球”、“无限法则”等游戏的后台开发,工作数年后于2019年从腾讯离职,离职后孙鑫签收了腾讯公司发出的《竞业限制通知书》,其规定一年内孙鑫不能加入与腾讯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百度、字节跳动等公司。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孙鑫从腾讯离职前每月工资两万多,而腾讯方面也每月向孙鑫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22569.36元,但是在离职后,孙鑫很快入职了科之锐公司,实际上是到了米哈游公司进行工作,腾讯认为米哈游与其存在竞争关系,孙鑫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因此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鑫退还竞业限制补偿金203124.24元,并支付违约金1083329.98元。

这并不是个案,除了孙鑫以外,另一位在米哈游上班的前腾讯员工吉殷明也遭到了腾讯的起诉,吉殷明负责的是《原神》客户端以及支付平台的开发,而孙鑫则是《崩坏3》,两者参与的都是米哈游的重点项目,并且,两人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之后再次败诉。

相关判决发布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之后被网友转发到别的平台,引起了很大的关注。

首先是关于米哈游这一方面的,本次孙鑫是因为给米哈游工作而遭到了腾讯的起诉,虽然在判决书中并没有标明腾讯给孙鑫的竞业合同中提到了米哈游,但是在另一个关于腾讯与米哈游的竞业纠纷案中,是明确标明米哈游为竞争公司的,在之前的腾讯竞业合同里,米哈游是与字节跳动、百度等老牌互联网大厂相提并论的存在。

米哈游在手游玩家群体里的知名度很高,其手游《崩坏3》与《原神》的流水都非常的高,但是仅凭两个手游的收益相比其它互联网大厂来说还是相距甚远,而且腾讯旗下许多游戏的收入相比米哈游的《原神》并不算低,再加上此前一直盛传的腾讯与米哈游不对付,因此这里倒显得腾讯有些“小肚鸡肠”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或许是腾讯也感觉有些跌份儿,所以在给孙鑫的合同里,就将米哈游删去了。

其次就是这次判决竞业合同的范围,根据判决书,腾讯的经营范围为开发、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销售自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众所周知,腾讯的业务范围非常宽泛,现代网友所体验的一切互联网服务腾讯基本都有业务,也就是说所有互联网公司都与腾讯存在竞争关系。

且根据孙鑫所说,他所在的公司运用的开发平台与开发语言都与在腾讯工作室的内容有所不同,作为一名普通员工,他并没有掌握腾讯公司的商业秘密,也没有泄露什么商业秘密。

竞业禁止是为了保障企业与员工权益,防止同行业之间的恶意竞争,但是许多时候企业并不会轻易去使用竞业禁止协议,一是因为公司还要为离职员工支付一定的费用,普通离职员工一般不会涉及商业机密,所以从开源节流的角度考虑没必要去做这种事情;再者公司还要考虑后续的招人,如果滥用竞业禁止协议,可能会影响别人对企业的看法,担忧自己以后跳槽的问题。

有网友认为,如今腾讯的业务范围这么广泛,基本只要入职就与所有互联网企业有竞争,那是不是就是意味着只要你进了腾讯公司,那么就只能在这个公司里打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其实按理说本次腾讯起诉两位离职员工是合法合规的,因为本身公司与员工签订的竞业合同规定时限为一到两年,法律规定竞业禁止期间原公司要给予30%的工资补偿,而腾讯则每个月给离职员工补偿了两万多人民币,与员工在职时相差不大。

而之所以许多网友更同情离职员工,除了打工人身份的共情,还有就是近两年腾讯对国内互联网及文娱产业的垄断行径,去年腾讯接管阅文集团,整出了一个十分不平等的合同,比如平台作者作品版权归属平台方,腾讯有权对作品进行二次加工和销售,并且作者没有法定劳务关系,不享有补偿、五险一金等内容。

这种霸王条款的出现让腾讯本就不好的声誉雪上加霜,大家明白如果腾讯真的实现了行业垄断,那么对于网友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事,因此这次关于竞业纠纷的事情,大家才会这么敏感,虽然绝大部分人都没有机会入职腾讯。

当然,也有说法是这是腾讯对于米哈游的打压,本身大的互联网企业之间人才流通是非常普遍的,阿里巴巴就因为有许多员工跳槽被调侃为“业界黄埔”,除非你是高管或者掌握公司机密,否则一般不会起诉,而腾讯接连起诉就职于米哈游的前员工,属于醉翁之意不在酒。

至于这种说法到底对不对,就不得而知了,但是可以预见的是,由于米哈游与腾讯的业务范围多有重合,而国内顶尖游戏人才也就这么多,类似这种事情或许以后还会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