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征收方为了达到低成本高速度拆迁的目的,普遍存在损害被拆迁户权益的现象。在法治的当下,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应该是社会的发展主流。因此,被拆迁人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理应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维护权益,首先讲究的是证据。不同于其他诉讼,征地拆迁在诉讼时有其特殊化,那就是被告是行政机关。要想在行政诉讼中获取有利地位,必须有足够的证据。那如果要通过行政诉讼的维权方法来提高最终的拆迁补偿,你需要收集哪些文件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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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自身房屋、土地相关的主体文件

主体资格信息是能否以自身名义参与法律程序获得法律保护所必备的身份及与身份有利害关系的其他证据。如: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租赁房屋的要有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交租金的收据等等,在土地征收的案件中还涉及一些《承包合同》等。

如果有被拆户继承房产没有过户,那么要提供户口本,关于继承的相关信息是必不可少的。这些主体资格信息相对来讲比较容易搜集,几乎每家把这些东西都保存的很好。

行政机关公开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高效地向全社会公开百姓最关注的信息,避免“公开的信息群众不关注、群众关注的信息不公开”。

当然,很多时候有些未公开的文件材料,如果不愿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情况有选择性地就上述信息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征收方下达的文件

首先有各种公告、决定、通知等。包括《房屋征收公告》、《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还有《搬迁奖励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政府发布的文件有时被征收人会在第一时间拍照留存,但也有的被征收人从未见过这些政府文件,那么这时就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获取。

接着就是评估程序。这时我们一定要注意房屋评估报告,许多被征收人看到评估报告十分不理想,就拒绝接受纸质报告,这种做法是不对的。通过评估报告,我们可以看出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还可以判断评估的过程和结果是否准确。

之后就是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手中一定要有原件留存。

最后如果被征收人不签订补偿协议,政府征收部门还会向被征收发布《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拒不搬迁的话就还会有《限期拆除决定》等文件,这时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了,这些催促拆除的文件可不是闹着玩的,如果你还不采取法律措施的话,拆迁方将会迅速进行强制拆除。

千里之路,始于足下,自己的权益要靠自己去争取,不能把一切事宜都委托给律师,虽然律师在代理案件后,会用专业的手法对证据进行收集与分析,但某些关键的证据,诸如现场的录音、录像,一旦错过,后期就无法收集,所以广大的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为日后的维权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