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美德,在于分寸感。只有坚持违法必究与防止矫枉过正并举,才能让司法判决掷地有声、定分止争,才能在法理、情理、伦理的统一中守护公序良俗、实现社会善治。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深化司法改革的必然成果。没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疑罪从无的理念就很难落地生根。司法刚正不阿,永远做社会正能量的守护者,整个社会的公德心会越来越强,人们做好事善事时才会少几分顾忌、多几分坚定。若能如此久久为功,则民德归厚、河清海晏,计日可期。

维护司法公正,法院要挺起司法胸膛,坚持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防止司法不公和冤错案件,需要在每一宗个案裁判中捍卫公正、引领价值,真正作出无愧于法律、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判决,让一个个充满公正、智慧的判决,成为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

维护司法公正,要对干扰法院办案的某些地方、某些人介入查处,给染病的权力消毒杀菌,铲除公函为嫌疑犯说情的权力土壤。只有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深入“官心”,权力运行机制健康,监督问责机制健全且得到认真落实,干扰法院办案的权力磁场逐步被法律的力量消解,公函为嫌疑人求情之类的咄咄怪事才会逐步淡出公众的视野。(武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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