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颜色,你就开染坊!

2月25日,微博用户“茅台900元真不算高”又开始向茅台开炮。这次,他竟向国家信访局实名举报,称茅台集团利用全资子公司习酒明目张胆与茅台股份大搞同业竞争,严重侵害了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要求明查事实,追究责任,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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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举报者的用户名来看,他应该是茅台红利的最大受益方,从股价900元时就看好茅台的实力,现在股价已飙升至2122.78元,他大概率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了。

可为何却得了便宜还卖乖?

他究竟图什么?

习酒能撬动茅台?言过其实!

百度显示,同业竞争意指公司与关联方(不同于一般法律定义)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实际操作层面就比较复杂,具体视销售区域、销售对象等因素进行区隔,不是简单地说,茅台卖酱香酒,同为茅台集团子公司的习酒就不能卖酱香酒,茅台能在全国卖酱香酒,习酒就不能在全国卖酱香酒,要看影响的程度和广度。

这样看来,习酒与茅台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有法律的模糊边界,没有明确的标准设定。

众所周知,茅台股份公司的主力超级大单品飞天茅台,虽然零售价定在1499元/瓶,但实际成交价在2800元左右,而习酒的主力产品是定价300—800元的次高端窖藏系列,与茅台股份根本构不上直接的竞争关系,即使是定位于千元价格带的君品习酒,也与飞天茅台价位段差了几个档次,想要撬动茅台,目前来看是抬高了习酒。

所以,举报者“茅台900元真不算高”确实有点小题大做、言过其实了。

当然,2001年,茅台IPO发布的招股书中关于“同业竞争”的阐述,即:习酒公司生产的是系列浓香型白酒,市场定位为面向普通消费者,而茅台主要生产高中端的酱香型白酒,与习酒产品在香型、酒精度数、价格、消费群体上有很大差异,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从现在看来,这确实有点偏离原有轨道之嫌了,但是,此一时,彼一时,因为那时的茅台,尚是一棵幼苗,在香型主导上,根本不值一提,而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为主的浓香型白酒,正处于一骑绝尘、万马奔腾的巅峰时刻,而让习酒放马浓香,实现一体两翼的战略目标,彰显了茅台集团深远的布局,可现在,世道变了,茅台的一茅难求、一骑绝尘,已让整个酱香型白酒彻底翻盘,连五粮液、泸州老窖、剑南春都在悄悄布局酱香酒的大时代下,让习酒放弃具有天生基因的酱香酒,去继续固守本不应该固守的市场,是否有点鼠目寸光,对历史不负责任的嫌疑?

因此,客观地讲,举报者一定要咬文嚼字,给茅台戴上“同业竞争”的帽子,也不是说没有一点依据,况且茅台在程序确实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的,法律对边界的判定,也会以变化看待不变化,而不会墨守成规地机械操作。

这样的玩法,意义何在?这才最可怕!

大树底下好乘凉。企业兴,股东才能赚钱的道理,三岁小孩都懂。

这里,藏獒说酒也得说句公道话,举报者“茅台900元真不算高”屡屡抓茅台“小辫子”,究竟意欲何为?值得吗?

据了解,2020年10月26日,贵州茅台发布《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四项涉及的总价8.2亿的捐款与出资,引起了此举报者的抗议,并联合197名中小股东起诉茅台捐赠违反公司章程,最终,茅台凭着息事宁人的大度,于2021年2月10日发布公告,取消了捐款事项。近期茅台股价跌跌不休,与此事有不少关联。(详见此文:热了股东心冷了股民心!“终止捐款事件”才是股灾的罪魁祸首,而非“茅台院士”?)

2020年12月16日,贵州茅台系列酒经销商大会上,董事长高卫东首次披露,2020年茅台系列酒销售额为106亿元,同比增长4%,此举报者又向上交所实名投诉高卫东信息披露违规,最终高卫东被予以“监管关注”,但茅台股市依然青云直上,丝毫不受此事影响。

可见,这些对茅台来讲,都是芝麻绿豆般的小事,却也影响了茅台的整体大盘和战略,而最终的结果是,茅台利益受损的同时,举报者“茅台900元真不算高”的“钱袋子”也受到了空前影响,大水冲了龙王庙,何必呢?

最终,藏獒说酒相信,举报者本以为会受到股东们“英雄”般的礼遇,可实际上股东们在利益集体受损的当下,真恨不得啖其肉、喝其血,想早早把他扫进历史的尘土中。

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吧!

总之,企业有企业的难处,尤其像“茅老大”这样的超级“巨头”,更是如此,还是理解万岁吧!

内容来源: 藏獒说酒

作者:钱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