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肖雅)2021年1月28日,春运第一天,长航荆州派出所民警却在安全大检查时发现了一堆“定时炸弹”——用白色塑料桶、农夫山泉水桶装载的汽油。

春运启动当天,长航荆州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水域开展安全检查,当民警巡逻至十一码头拆迁仓库时,发现有私家车频繁进出该仓库,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后民警准备进入仓库一探究竟,刚靠近仓库门口,一股刺鼻气味扑面而来,进到仓库后着实把民警吓了一大跳,仓库内四个角落堆满了白色塑料桶、10升装的农夫山泉水桶,里面竟然全部装满了汽油,随后民警立即控制现场,查获汽油73桶,并将涉事人员一并带回分局办案区接受调查。

经调查,民警了解到这些汽油系金某、郭某二人低价收购后存放到仓库中用于售卖,二人聘请张某看守仓库、为客户加注汽油,经查金某、郭某、张某三人均无成品油经营资质,储油点也未达到相关要求,仓库堆放的这批汽油随意加灌至塑料桶中,一旦气温升高或有火星溅入,极易导致仓库爆炸,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长航荆州派出所民警依法对此事立案侦查,涉及该案的金某、郭某、张某等人对其违法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民警依法对三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广大车主加油要去正规加油站,所谓的“私油”都是“黑油”!油品无法保证,对车辆发动机、环境更是有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广大群众如发现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等危险物质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也告诫少数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不要为了一己私利,无资质售卖汽油牟利,一旦酿成事故,将害人害己,如若执意妄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