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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的补助问题很多省市区至今都没有按照相关文件妥善解决,还有不少原民办代课教师在辞退前或辞退后所受到的一些不公平的遭遇也是让人唏嘘不已。下面是一位原民办代课教师向我提供的亲身经历以期望得到关注和纠偏。

我(女,河南省新野县)高中毕业1981年9月进校,1984年有人不干了,学校把民师指标给我,我成为计内民师,1989年我通过考试获得了河南省教委颁发的《小学教师合格学历证》,计外民师不让考这个证。

河南省教师职务评聘,有《学历合格证》的可以参评,有《教师任职资格证》和《职务聘任证》这两证的后来都转正了。新野县知道消息的参评了,不知道消息的不让参评,由于指标被挤占,我又成了计外民师。

我1989年到1991年又离职进修两年,取得中师文凭,后又考取《教师资格证》,根据国发办(1997)32号文,取得相应毕业证的可招为公办教师,地方不执行,后来只要交6000元买个开发区户口的都招为公办教师,使我们这些没钱没关系的合格民师被辞退了。

2000年我被辞退后,学校和村领导让我在学校办幼儿园,自己养活自己,幼儿园是学校的,学校提供了几间闲置的教室,其他设备我自己投资,辛辛苦苦办园这么多年之后,没想到2019年学校竟然没给我一分钱补偿就收回了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