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溪市委市政府出台《兰溪市保障企业用工的若干意见(试行)》。

其中提及:2019年1月1日以后在兰溪参加工作,且在兰溪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个月以上,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年以上或在兰溪工作承诺8年以上,在兰溪首次购买商品房的,以房票形式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的补助2万元,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2年的补助3万元,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的补助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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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由城投集团提供一定数量房源,面向在兰溪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且被评为“兰溪市优秀外来务工者”人员,通过公开摇号方式获得优惠价购买资格。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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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作者:兰溪市融媒体中心、浙中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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