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段时间就遇到过一个离奇复杂的真实案例,非常的经典复杂啊!这哥们就是一个典型的社会混混。有一天晚上喝酒喝到凌晨两点,然后在路上被一只流浪狗咬了,给狗踹了几脚,流浪狗被踹就跑到棺材铺去了,结果他就认为流浪狗是谁的呢?这棺材铺老板的?又把别人棺材铺老板揍了,还把棺材都砸烂了,然后又借着酒精从棺材铺出来,看到有个女的,感觉这个女的长得有点像他的前女友,又摸了一下那女的屁股,你说合不合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不合适!但关键那女的旁边站着三个大哥,大哥都戴着金链子,都有纹身的,同学们想一想,三个大哥旁边有个女的,一个酒鬼摸了那个女的屁股,大哥要不要说话?大哥说不说话,大哥这个时候其实很尴尬,你说不说话我也不好意思对吧?我也不能装着没看见。

所以大哥就说你干嘛呀?你凭什么摸她屁股啊?他说咋地啊?摸屁股咋地?啪又摸一下!这个时候大哥不动手是不是不合适了呀?那以后做大哥的这金链子都没法带了,得换成银链子了对吧?那两个大个冲上去就打啊,不断的打,把棍子打断了都。

老三就旁边看着,后来发现大哥打的太慢了,直接拿个水果刀冲上去,就朝张三的脖子上蹭蹭,测量头,听明白没有?后来三个人收工回家啊,回宾馆发现自然有血,老张说刚才捅了他哪个地方怎么有血?老三说没事,充其量是个轻伤。

那个人当时就被捅死了,理解我的意思没有?各位觉得这个案件怎么处理?这个案件怎么处理?都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第三,这个十多年以后才归案,一审也以故意杀人罪定罪,二审改判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我印象中是十三年还是十四年有期徒刑。

你懂我的意思没有啊?那当时有人啊我们来咨询这个案件,大家觉得如果你是一个律师,你怎么来分析这个案件?怎么分析?首先定他十三年重不重?我觉得也不错,你都说把人捅死,但是大家觉得这哥们确实也不能说该死对吧,但那天晚上你看你又踢狗又踢棺材,还摸别人屁股,哎呀这个确实也不是一个好人对吧?但后来我一看见,我马上就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点点在哪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被害人身上有多处致命伤,换言之,他是被乱棍打死的,搞不清楚哪一棍、哪一刀是真正的致命伤,各位理解我的意思,也就是说有可能老三桶的时候这个人已经干嘛了呀?已经被打得不行了!已经受了致命伤,你不投他也会死,理解我的意思没有?

所以从这个点上,我们的策略就变了,那你就不能认定他构成故意杀人的,你只能把全案理解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各位理解我的意思没有?因为你没有这个举报,那么定故意伤害跟故意杀人有什么不一样呢?有一个重要的不一样,因为故意杀人判十年以上是不能假释的啊!故意伤害判十年以上能不能假释?是可以假释的,所以他的服刑的刑期是不一样。

各位理解我的意思没有?所以真实的案件中就要注意发现这些不同,但大家觉得我们提供这种思路这是在钻法律漏洞吗?这不是,这就是根据证据来进行了筛查,因为确实存在这种可能,对吧?确实存在这么高,他身上好多的要害。

也就说两个大哥其实上去!去干嘛了已经打他给干打趴下啊!结果他刺了一刀,因为一个人即便被打死,从脖子上捅不会冒血啊?可能大家你去桶子狗试一试,那是有可能的,我这个就不多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