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神圣午睡

不想吃郑爽一家的瓜了,其实没什么新鲜料。新回应其实没有任何新内容。很多人想看那我就说一下吧。
女方父亲的道歉内容,姑且假定为真,其实跟当初的弃养计划是不矛盾的。
普及一个知识点:法律角度,孩子的抚养权,其实也是孩子的控制权。
按照美国的法律,女方家要先独自拿回孩子的控制权,接下来才能找借口弃养,或者至少可以寄养。(如果他们都是美国人就很难,但他们都是中国人,孩子是美国人,这就比较有可能了)
现在男方作梗,她们是不可能实施弃养计划的。男的不同意就没辙。
如果她真想养,去年一月份美国疫情根本还没起来,她家派个代表把娃接回中国,打官司争娃的可能性比在美国大得多。在我国,幼儿倾向于判给母亲,倾向于判给更有钱的一方。这两点她都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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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要在美国打官司,家里派一个代表去共同照顾孩子,也会更有赢面。美国比较认“孩子一直跟谁”。现在男的事实在美国带娃一年多了,女方在美国拿到孩子控制权的赢面已经很小。
为什么不回国?因为中国不允许弃养,美国允许。
这也跟当初录音里女方父亲就弃养计划中“我们找律师咨询过了”的说辞是符合的。男方父亲在那个时候其实不懂美国的法律,以为美国和中国一样,不允许弃养。
女方父亲道歉的话里,其实提供了两个对女方很不利的实锤。

1,代孕是女方的主意,男方是配合。
——我个人对代孕持中立态度,我自己肯定不接受代孕,但别人因为各种原因去代孕了,我倒不认为这是多大的罪过。但从国内舆论来说,这是罪大恶极的。
2,男方一直在带孩子。
女方父亲说的是,孩子生下来几个月他们就质问代孕公司把孩子弄哪儿去了,说男方把孩子藏起来。那么至少说明,孩子已经早就离开代孕机构,是男方在照看。
男方把孩子藏起来不让他们见,在美国是不可能的。既然他们找了美国律师就应该知道,男的如果敢把孩子藏起来,他们报警,男方妥妥的绑架罪。
我觉得较为合理的推测是,女方没有派人去照顾孩子,代孕公司就把孩子交给孩子父亲了。女方或许在之前提出过让代孕公司帮忙照管,或者直接送寄养的方案,不要把孩子交给男方。
但是代孕公司没有采纳,直接把娃给男方了。所以女方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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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为什么不赴美呢?因为一旦赴美,男的肯定要求把娃带回中国,这是合法合理的,她没有理由拒绝的抚养义务。一回国弃养就违法。这是女方不愿意接受的局面。所以女方只能隔空玩消失,同时隔空打官司。
女方现在的局势是这样的:在中国她有望争取到抚养权(控制权),但孩子一旦回中国,就很难再弃养。在美国允许弃养,但在美国他们争到抚养权(控制权)的希望已经极为渺茫。
对女方较为有利和唯一可行的做法是:在中国起诉,夺回全部抚养权(控制权),然后带着中国裁定去美国表示自己是唯一监护人,接下来就可以直接在美国把娃寄养(弃养)。
而她就是这么做的,人在中国打官司,但坚决阻挠娃回国。
而男方家不回国,在美国起诉,也是在阻挠他们的计划。让他们即便拿到了中国抚养权,到了美国,美国也不认。
如果没有这次她爹自爆的料,那么看起来她家不签字就是任性,撒手不管而已。如果她爹这次说的属实,那他们家就是在非常积极地、有条不紊地、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一步步在走合法弃养的流程
女方她爹每次发话,都在往死里锤自己的女儿,也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