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女演员郑爽因为代孕弃子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非常巨大的反响,直到现在话题热度依旧十分之高。而根据目前的趋势发展来看,郑爽基本上可以说彻底没戏了,不仅遭到了官媒点名狠批,也遭到了广电刊文封杀。

除此之外,郑爽所参与拍摄录制的节目、广告,乃至影视作品,已经全部被下架停播。同时,与其合作的品牌也纷纷对外发文,表示已经终止合作,并将会根据合同上的要求,提出高额的违约赔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月21日,律师刘成成通过微博公开声援郑爽,认为封杀郑爽是属于违法行为,并且列出3点理由作出解释。

一是认为违背了合法性原则,没有法律依据,广电没有权利让艺人销声匿迹,主体不适格;

二是认为代孕违法没有规定可以直接行政处罚,郑爽弃养只不过是抚养权争议阶段当中过激情绪的表现,不符合理行政的比例原则;

三是认为法律程序上存在问题,直指广电时评刊文封杀,不符合行政行为的书面要求,没有执行送达程序,而郑爽也没有申辩,以及证据交换、质询和复议,等等法律既定流程。

最后盖棺论定给出结果:艺人在公权力面是弱小的,哪怕郑爽是知名女星,亦是如此,而现在对于她的封杀,本质上是对自由扼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消息一出,再次在全网引起了不小的关注与热议,但是基本上都是在质疑律师刘成成故意蹭热度,想要彰显出自己的法律功底。

客观来讲,刘律师完全是站在法律角度去分析郑爽被封杀合不合法,而不是单纯凭感性,亦或是道德层面予以制裁。不得不说,他分析此事确实很深入,观点也很清晰,但是他的这番“法辨”却引来了很多同行律师的反对与嘲笑。

比如知名律师庄志明转评了刘成成律师的微博,只晒出了一张《民法典》截图内容,并标注了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不管郑爽代孕弃子合不合法,但她确实违背了公序良俗,理应承担民事主体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