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在建设前,都必须报经规划部门审批,而《襄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则是指导建设的准则。前不久,襄阳市规划部门对这一规定进行了修改,其中明确规定,居住小区要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者室外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健身活动场地,场地包括老年人、青少年、儿童活动场地。规划部门表示,这一调整是规划部门听取众多市民意见的结果。

根据调整后的规定,今后住宅小区建设用地小于3公顷,大约500多户居民的居住小区,建设健身活动场地不能小于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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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研究中心王忠清表示,必须设置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大于3公顷的会考虑设置篮球场。

至于没有强制规定必须设置篮球场,规划部门表示主要是考虑到噪音问题,而羽毛球、乒乓球的噪音较小,基本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除此之外,调整后的《规定》,还要求居住小区应结合门卫房或物业管理用房,设置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建筑面积不能小于10个平方;小区内部将不允许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场,但考虑到电动车是众多市民的出行工具,规定可以适当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并且同步设计车棚及充电设施,方便电动车充电,杜绝电动车上楼充电或者飞线充电等不安全现象。

来源:云上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