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最新通报,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聚集的态势,特别是我省近邻的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等地突发聚集性疫情,太原市临近晋中市榆次区也发现确诊病例,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疫情输入风险陡增。1月20日,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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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防疫情输入,牢牢把住“外防输入”关口,全面消除风险隐患,各城区(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积极履职尽责,扎实做好以下住宅小区内的物业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

各物业企业要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对接,积极配合城区街办、社区,主动靠前服务,妥善采取措施,精心组织安排,落实好属地政府安排部署的小区疫情防控任务。加强小区出入管理,做到外来人员登记、测温;做好本小区人员摸排,对中高风险区返并人员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办理出入证要结合业主实际情况,不得“一刀切”或简单粗暴管理,不得随意限制小区业主的正常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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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企业一律不得因为疫情防控限制或降低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不得采用层层加码的简单化管理手段,擅自升级疫情防控。保障小区业主(住户)正常生活,不得以任何理由联合水、电、气、暖等专营单位对住户采取停水、停电、停暖。对重点区域(出入口、电梯等)进行消毒作业,并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防疫宣传等,稳定小区居住环境。

各物业企业要加强自我防护,科学引导疫情防控。对一线的保安、保洁、客服等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优先安排接种疫苗。各物业企业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引导业主提高防范意识,共同配合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来源 | 生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