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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的通知

各位车主:

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为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尉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西祥路(文化路以南、人民路以北)东西两侧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2021年1月25日起,除已规划的机动车停车位,其他地点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周边沿街门店及个人不得违规侵占机动车停车位。届时,我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违法乱停行为予以200元罚款处罚。

特此提醒,请相互转告。

尉氏县公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1月20日

版权声明ID:尉氏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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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乐责编: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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