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金岁月》中,朱锁锁将叶谨言赠予她的《百年孤独》归还,要去嫁人了。

谨言随意翻开书,满满都是锁锁的笔记和标注,画面停留在书中的这一页:“谎言说得越来越真诚,最后连她自己也从中得到了安慰。”

在《百年孤独》小说中,这是乌尔苏拉向栗树下已经疯掉的丈夫(第一代布恩迪亚)讲述自己儿女的婚姻:“别信我跟你说的话,何塞•阿尔卡蒂奥和丽贝卡结婚是上帝的安排,他们现在挺幸福。”

丽贝卡起初与钢琴技师皮埃特罗•克雷斯皮相爱,但最后她嫁给了何塞•阿尔卡蒂奥。

《百年孤独》在电视剧《流金岁月》中频频出现,书中的人物也颇有暗合剧中人物走向的意思,引得观众讨论纷纷,可见编剧的良苦用心。而这本由陈道明拿出来的《百年孤独》,更是备受读者的青睐。

提到《百年孤独》,大家可能都会想到:

“买的人很多,读的人很少的经典之作”

“史上最晦涩难读的文学作品”

“死活读不下去的书”

没错,这些榜单《百年孤独》均有上榜。

可是这明明是一本拉丁美洲菜市场阿姨们人手一本的书啊!一点儿阅读门槛都没有,怎么就难读了呢?(摊手,无奈)

来看一下这些上榜理由,无非就是人物的名字太长了,又很相似,故事情节涉及七代人,还杂糅了很多神话、宗教、典故等因素。但小编觉得,只要掌握打开它的正确方式,这些都不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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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你投递一个老马可爱的表情

在《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向张三丰学习太极剑一段,张三丰一招一招演示下来,最后持剑归原,问道:“孩儿,你看清楚了没有?还记得了没有?”

张无忌道:“看清楚了,已经忘记了一小半。”

张三丰又问道:“现炒现卖,难为你了,现在怎么样了?”

无忌答道:“已忘记了一大半。”

众人甚至担心,张三丰点点头,问道:“现在呢?”

无忌沉默半晌,满脸欣喜:“这下我可全忘了,忘得干干净净了。”

张三丰笑道:“不坏不坏,忘得真快。”

要知张三丰传授给张无忌的是“剑意”,而非“剑招”,所以“全忘了”才能得其精髓,才是最高境界。

所以!敲黑板划重点!

“全忘了”这个要诀或许可以适用于“史上最难读的书”《百年孤独》,因为反正什么也记不住。

►忘记人名◄

提到外国文学作品,尤其是这本《百年孤独》中的一大家子人,最让人头大的就是人名。

其实仔细看一下,男性角色就是重复着用“奥雷里亚诺”“何塞”“阿尔卡蒂奥”命名,女性角色就是用“阿玛兰妲”“蕾梅黛丝”命名。

老马用这些重复的名字命名,当然不是为了增加我们阅读的难度,而是有深意的。人物的性格与其名字有一定的关联,名字相同的角色,其性格特征也相似。

为了让你们能在这一步通关,下面叙述采用了xxx1.0的形式表示第几代

“阿尔卡蒂奥”大多都是纵欲的、随性的。这里的欲望有对生活的控制征服欲,也有情欲、物质欲。比如作为布恩迪亚家族的创始人,阿尔卡蒂奥1.0就是一个有控制征服欲的人,极富创造力,不满足于自己落后的生活。阿尔卡蒂奥5.0十分贪恋财产,最后找到了祖上留下的金币,但也因金币而死。

“奥雷里亚诺”多是执着坚韧、性格孤僻、沉闷压抑,且基本没有后代。比如奥雷里亚诺上校(也就是奥雷里亚诺2.0)在娘胎里就会哭,出生的时候睁着眼睛,从小就有预见事物的本领,参加过多次内战,一生遭遇过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1次枪决,但均能未卜先知,幸免于难(主角光环可以说是非常强烈了)。奥雷里亚诺6.0从小无父无母,被姑妈抚养长大,特别孤独沉闷,唯一的爱好就是研究羊皮卷。

女性角色中“阿玛兰妲”大多对爱情比较执着,喜欢自己的侄子。比如阿玛兰妲2.0曾与姐姐同时喜欢上一位意大利技师,特别执着,最后因误毒死了自己的嫂子而停手,但是后来又与侄子搅和在一起。阿玛兰妲6.0也与自己的侄子搅和在一起,生了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婴儿,难产而死。

“蕾梅黛丝”大多退场比较早,上面提到的上校的妻子蕾梅黛丝2.0就因意外被毒死而早早退场。后来的美人儿蕾梅黛丝4.0二十多岁的时候,变得极其苍白,几近透明,一阵风吹过,和床单一起升天了。(哼,一定是上天嫉妒美人儿蕾梅黛丝的美貌)

►忘记评价◄

《纽约时报》曾赞誉道:《创世记》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莫言说:“我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第一个感觉是震撼,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写,紧接着感觉到遗憾,我为什么早不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呢?”

余华说:“《百年孤独》我读了三遍,现在我的孩子也已经读完这本书,他在英国跟我一块在火车上读的,一边读还一段一段念给我听。这是一本天才之作。”

苏童说:“我对《百年孤独》有非常真实的、崇敬的感觉。这样的作品会不停地卖,一代一代的人都会读,是长销书,当年文学青年几乎人手一本。”

这里建议,把这些花式夸赞都忘掉。因为马尔克斯曾说过:“死后封圣对我毫无意义,我只是一个艺术家。”

马尔克斯从小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他曾说童年是他一切创作的根源。

外祖父曾参加过两次内战,是一位令人尊敬的上校。其实在马尔克斯看来,《百年孤独》实际上是借助了“爱讲故事的外祖母的口吻”,“她老人家讲故事就是这种方式,好像人物就在眼前,事情正在发生……而且常常人鬼不分、古今轮回。”

1965年,马尔克斯在路上开车的时候,突然获得了《百年孤独》第一章的灵感,随即掉头回家,每天与香烟为伴,闭关18个月,写出了这部传世经典。

读完《百年孤独》,你可能只记得长着猪尾巴的婴儿,可能记得下了四年十一月零两天的雨,也可能是记得倾国倾城的美人儿蕾梅黛丝,更可能是都忘了。但阅读时的奇异感觉,可能永远也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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