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菏泽交警
分别发布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01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公告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全市自2021年1月19日18: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请人民群众减少户外活动,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做好自身防护。
特此公告!
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02
菏泽交警公告
菏泽市自2021年1月19日18: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菏泽市主城区、县城城区(外环路以内,不包括外环路)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来源:菏泽市生态环境局、菏泽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