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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生态环境局、菏泽交警

分别发布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01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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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全市自2021年1月19日18: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请人民群众减少户外活动,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做好自身防护。

特此公告!

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02

菏泽交警公告

菏泽市自2021年1月19日18: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菏泽市主城区、县城城区(外环路以内,不包括外环路)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来源:菏泽市生态环境局、菏泽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