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1月19日,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立医疗”)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20009)(以下简称“落实函”)。

开立医疗表示,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公司将在披露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

根据要求对《落实函》公开披露回复显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多地建设研发中心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多地研发不会显著提高办公成本、降低研发效率,不会对内控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发行人未来业绩预计能保持增长,新增人员安排谨慎合理;总部基地项目位于南山区,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南山区总部基地将缓解公司未来办公场地紧张的局面,并有利于公司吸引优秀人才加盟,提升公司研发实力。

(编辑: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