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节后返岗员工需居家隔离14天+核酸检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通知精神,统筹做好南京市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喜庆安宁祥和的春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印发了《南京市冬春季疫情“十个关口”防控要点》。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在企业疫情防控要点环节,南京提出,企业对员工出行严格管理,非必要不出宁,实行离宁返宁登记报批制度,将企业员工离宁返宁计划及名单报所在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审批。企业严格落实节后返岗员工的防控要求,返岗员工原则上居家隔离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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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症状感染者乘车途经江苏多地

陕西安康高新区1名从国外返回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该男子在上海隔离期满于1月13日20:14乘坐K282次火车2号车厢18号下铺回到安康。

K282始发站为上海,终点站成都期间经过昆山、苏州、无锡、常州、南京、徐州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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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一、在上海隔离期满于1月13日20:14乘坐K282次火车2号车厢18号下铺,于1月14日21:55抵达安康火车站,乘坐1辆黄色出租车回家。

二、1月15日12:00在富家河公交站乘坐31路公交车,至市中心医院高新院区进行核酸检测,后步行约1小时至高客站西侧环岛路口,在康泰园上海华联超市购物(滞留时间约10分钟),后独自驾乘妻子送来的电动车回家。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如果您与该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或在不同场合同行、交谈、照面等,请立即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并主动配合做好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工作。

昆山:购药需实名登记且限购,网上药店停止销售部分药品

疫情防控期间市民购买

消炎、退烧、止咳等药品的重要提醒

市民朋友们:

近期,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此提醒:

一、我市现暂停消炎、退烧、止咳等药品的网上药店销售。

二、市民进入药店应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测量。

三、市民在购买消炎、退烧、止咳等药品时,应自觉出示本人身份证,配合填写《零售药店购买消炎、退热、止咳等相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表》。限购1盒。

四、市民为他人代买消炎、退烧、止咳等药品时,需出示本人及药品使用者身份证,配合填写《零售药店购买消炎、退热、止咳等相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表》。限购1盒。

五、购买者或使用者有体温异常等状况的,应先至我市发热门诊及时就诊或至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持有医生处方或者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可直接购药。未持有医生处方或者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应配合药店登记相关信息,并在购药后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或就近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同时主动向社区报备。

六、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昆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6日

关于江宁区某企业进口货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处置情况通报

2021年1月16日,我区对某企业进口货物开展常态化检测,发现该企业进口培养基外包装及环境样本检测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我区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机制,对涉疫仓库进行封闭,货物进行封存,并全面开展人员排查、采样检测、场地消杀等处置措施。

经疾控部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出我市各类接触人员158人,均已采集送检,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对流出货物进行排查,对直接接触相关货物等人员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7日

射阳发布追踪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人员通告

2021年1月14日,射阳县疾控中心接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新冠肺炎患者彭某某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金某和杨某的协查函。

经射阳县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两名密接金某和杨某的行踪轨迹如下:

1月13日11:00,两名密接同乘MU2177航班左右到达盐城南洋机场,12:00左右到达盐城五星客运总站,然后乘坐12:35乘“盐城-射阳”机场路大巴车(苏JQ0910)返回射阳。两人分别至各自站点后,杨某由家人接回家中,金某自述步行回家。

1月14日上午8:00,金某打车(苏JG2622,车上有驾驶员和另3名不知名乘客)到射阳汽车客运站;9:00左右乘坐“射阳-千秋”的大巴车(苏JN4439),9:30左右到千秋站,然后步行前往射阳杨氏骨科医院就诊,10:00左右离开医院。

1月14日12:00左右,金某和杨某一起骑电瓶车从县人民医院到振阳街“周三饭店”用餐(除金某和杨某外,还有不知名用餐人员),13:00左右用餐结束。

1月14日13:30左右,金某乘坐“射阳-黄尖”的大巴车(苏JZ4230),14:00左右在洋马镇下车,然后打车(具体车牌记不清)于15:00左右到兴灶村居委会报备。自述步行到黄尖大桥,17:00左右乘坐“射阳→黄尖”的大巴车(苏J24630,同车有9名不知名同乘人员);到黄尖车站后,居住在车站附近的肆海旅馆,之后一直在旅馆未外出。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1月13日乘坐12:35“盐城-射阳”机场路大巴车(苏JQ0910)的驾驶员和乘客、1月14日上午8:00,乘坐苏(JG2622)3名不知名乘客、1月14日9:00左右乘坐“射阳-六垛”千秋站停靠点的班车(苏JN4439)所有乘客和9:30至10:00在杨氏骨科就医相关人员、1月14日12:00左右在周三饭店用餐人员、1月14日13:30分左右乘坐“射阳-黄尖”的大巴车(苏JZ4230)的所有乘客、1月14日17:00左右乘坐“射阳→黄尖”的大巴车(苏J24630)的9名不知名乘客等相关人员及时与射阳县疾控中心联系,及时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提醒广大市民,如有人员在上述时间段与该两名密接有同行、交谈、接触等情况,请立即与射阳县疾控中心联系。

请广大市民看到通告后相互转告和提醒。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射阳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15-82361234;0515-82372345;0515-69058710;0515-82350316;0515-82331929。

射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无锡:未送检进口冷冻牛肉被检测出阳性,一人被刑拘

近期,无锡梁溪公安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卫健委等部门多次开展进口冷链食品联合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无锡天鹏冠豪食品有限公司有批次进口冷冻牛肉未送检,后核酸检测为新冠病毒阳性。

经查,该公司法人陈某自该批冷冻牛肉运送至无锡后,一直未按无锡市发布的《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将冷冻牛肉消毒,采样核酸检测。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梁溪公安分局依法对陈某刑事拘留。

目前涉疫牛肉已经按照规定处置,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进行隔离观察。

疫情防控事关你我每一个人,防控疫情需要你我每一个人的努力

郑重呼吁:

疫情防控不可有丝毫松懈,请大家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规定,保护自己,保护所有人!

关于进一步明确春节期间来苏返苏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

1月17日,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春节期间来苏返苏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对入境等五类人群春节期间来苏返苏,进一步明确健康管理措施,如下:

一、入境人员

对入境人员实施“14+14”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严格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3天(48小时后)、第14天开展核酸检测,两次检测均为阴性者,可以纳入常规管理。对在外省入境并解除集中隔离后14天内回到我省的人员,应在其回到我省的当天起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在3天内开展核酸检测,在解除集中隔离后的第14天开展核酸检测。经“快捷通道”入境人员参照上述要求,将闭环管理时间延长至入境后第28天,并做好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及闭环管理期间不得离开居家场所或闭环管理场所。其中,第一个14天集中隔离解除前的核酸检测应使用2种不同品牌试剂进行平行检测。

二、冷链等高风险行业,来苏返苏人员

从事冷链物品(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运输等高风险工作的来苏返苏人员,应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要专车转运至采样服务点,开展采样检测。各地应对其开展14天居家观察管理。在居家观察管理的第3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观察管理期间应开展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向社区报告,不得组织或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

三、中高风险地区,来苏返苏人员

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满14天人员,在排查到的当日对其开展核酸检测,并居家观察管理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28天。居家观察管理期间应开展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报告,结束居家观察当日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人员,应采取集中隔离措施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集中隔离期间应开展每日健康监测;进行2次核酸检测(追踪到的当日和解除隔离前一日各1次);解除集中隔离前的核酸检测应使用2种不同品牌试剂进行平行检测。

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应将其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并居家观察管理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28天,在居家观察的第3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观察管理期间应开展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向社区报告,不得组织或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苏返苏人员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内)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要专车转运至采样服务点,开展采样检测。每日开展2次自我体温检测。

五、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苏返苏人员

其他低风险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每日2次自我体温检测。农村地区返乡人员还应在返乡当日向所在村委会报备。

资料来源:江苏城市论坛、江宁发布、射阳融媒体中心、陕西发布、姑苏晚报、淮安发布、平安梁溪、南京发布、扬子晚报、苏州发布、昆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