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部分交管业务——实行“延期办”“网上办”“加急办”“特殊办”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按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部署,我市部分交管业务将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延期办”“网上办”“加急办”“特殊办”。

疫情防控期间,涉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期限、驾驶证注销期限等7项交管业务“延期办”:包括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时限;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延长驾驶证注销时限等。

疫情防控期间,对新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行驶证等12项机动车业务,驾驶证考试预约、期满换领驾驶证、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等11项驾驶证业务,违法处理和罚款缴纳业务以及事故快处业务,我市全面实行“网上办”“掌上办”。群众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e.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足不出户办理。

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设置“应急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登记上牌、驾驶证补换领等业务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5类情形“特殊办”:

当事人因疫情影响导致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路面执法不予处罚,事故处理不予认定;

区域封闭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车辆停放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不予认定交通违法行为;

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后予以撤销;

驾驶人因疫情影响超过15日未接受违法处罚,不适用“缺席处罚”程序直接作出处罚决定;

区域封闭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暂停满分审验现场学习,驾驶人已申请但无法进行现场教育的,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暂停。

7项交管业务“延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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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项交管业务“网上办”

来源:沧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