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进展如何?经营户在申请“带牌销售”和经营方面是否存在困难?日前,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卜桂洲联同清远市公安局一行5人,来到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二轮百日攻坚行动”摩电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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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督导检查连州摩电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情况。

在连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飘扬、连州市公安局车管所负责人等陪同下,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慧光路的大福车行、三阳车行和中山北路的邵记车行、徐杰电动车行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连州摩电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情况。

自开展“第二轮百日攻坚行动”摩托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以来,连州市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2人次,检查摩电经营户96户次。至目前止,39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商家已提交了“带牌销售”备案申请,其中4家电动自行车商行已报备并实行“带牌销售”;2家摩托车行已实行“带牌销售”。

连州已有4家电动自行车商行报备并实行“带牌销售”,2家摩托车行已实行“带牌销售”。

卜桂洲对连州开展摩电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成效给予肯定。他表示,市场监管部门是开展摩电“带牌销售”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让经营户明白摩电“带牌销售” 便民利民的意义,积极主动做好摩电“带牌销售”工作;要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流通领域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经营户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辖区干净、安全的营商环境;要加强和当地公安车管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联动机制,有效落实摩电“带牌销售”工作任务。

【记者】黄津

【通讯员】黄丽红 杨茜

【作者】 黄津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