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1世纪经济报道 21金融圈

记者:辛继召

1月15日,记者获悉,银保监会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一是规范业务经营。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合规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不得借助网络等手段违反或者规避监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二是强化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业务风险评估与监测,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合理控制负债成本。地方性法人银行要坚守发展定位,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

三是加强消费者保护。

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强化销售管理和网络安全防护,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监管机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说,近年来,商业银行为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陆续通过互联网销售个人存款产品,在拓宽银行获客渠道、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比如产品管理不规范、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当前,对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尚缺少针对性的监管制度。因此,亟需补齐制度短板,引导商业银行规范开展互联网渠道存款业务。

对于明确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等业务,请问有什么考虑?

监管机构有关部门负责人说,金融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审慎包容的监管导向,支持商业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与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业务合作,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生活。

同时,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目前,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销售相关产品受到相应监管。存款作为最基础的金融服务,理应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

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产物,最近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但该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涉嫌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银行经营区域限制,并且非自营网络平台存款产品稳定性较差,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也带来挑战。因此,为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对上述定期存款以及定活两便存款业务予以叫停。

需要指出的是,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开立Ⅱ类账户充值,为社会公众购买服务、进行消费等提供便利,这部分业务不受影响,可继续开展。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

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前,相关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的存款业务规模不一,各自的经营状况也有所差别。为避免次生风险,《通知》明确监管部门可根据相关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稳妥有序整改。

《通知》指出,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提高负债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合理控制负债成本。

商业银行应当在个人存款项目下单独设置互联网渠道存款统计科目,加强监测分析。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要坚守发展定位,确保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存款业务,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银保监会规定条件的除外。

曾经红火一时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在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近一个月内两次发文关注后,近日多家头部平台连夜紧急下线该业务。

据21金融圈记者梳理及采访核实,截至发稿,至少包括支付宝、理财通、京东金融、陆金所、360你财富等10家平台已下线存款产品,并表示将密切关注、认真落实相关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

由于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平台存款相关业务暂时还未有正式文件下发,在多家互联网平台纷纷暂停增量业务的同时,对于其与银行机构合作的边界在哪里等问题,仍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而这也将有利于日后互联网平台进行创新行为之前进行一个全面的评估,提前避免可能隐藏的风险。

衍生出哪些风险?

对于存款人而言,面对诸多互联网平台提供的存款产品尽管有了更多选择,以及获得了更高收益的机会,但也不得不注意到这背后衍生出了一定的风险。

在一位地方银保监局人士看来,该模式产生的弊病至少在四个方面:

一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入银行,加大了客户信息被泄露的可能; 二是银行需要支付给平台“导流费”,增加了存款成本; 三是银行存款结构发生变化,由于网络平台客户对利率较为敏感,一旦利率下调极易导致存款大量搬家,进而引发中小银行的风险; 四是地方性银行通过平台向全国吸储,偏离了立足于当地、服务于当地的市场定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孙天琦也在相关文章中提到,在今年几起挤兑事件中,线上挤兑占比80%,“随着平台存款快速增长,传统的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方式已不足以及时有效应对互联网平台存款的挤兑,依赖现有手段难以实现对流动性风险的提前预警。”

以某家在多个互联网平台推广过存款产品的城商行银行为例,21金融圈查阅其财报并计算发现,截至2018年、2019年末、2020年9月末该行存款余额分别为395.83亿元、685.17亿元、974.06亿元,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7.70%、75.12%、92.69%,均实现大幅增长。

“个别城商行、农商行,甚至是村镇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储,突破地域限制实现了全国展业,但一旦发生风险,就是将之前的区域性风险放大了全国范围,产生的负面影响更大。”一位银行业研究人士表示。

孙天琦也指出,中小银行尤其是高风险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的规模已超过其风险管理能力,跨地域属性增加了风险的外溢性,加大了处置难度。

“如果管理不善,还有可能会给某些不法平台创造借助银行名义进行非法揽存的机会,甚至导致非法集资案件发生;以及互联网平台多为异地远程交易,对存款人的实名认证往往流于形式,很容易给洗钱犯罪造成空子可钻。”上述地方银保监局人士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