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伊斯托利亚】

传统时代,中国是如何经营西南边疆的?这是一个在互联网世界颇具热度的话题。

众所周知,秦灭六国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使得中国成为了一个大一统国家,并延续至今。其中郡县制度的推行,对于大一统国家的地方治理显得尤为关键,至秦以后,郡县制便取代分封制成为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主要模式。

但这只是在中原地区的情形。在边疆,由于交通不便,中央统治力量难以企及,又因人口稀少,赋税薄弱等原因,导致中央统治成本过高,故此长期实行羁縻统治。

在羁縻体系下,虽然也设立州县,但这种州县与内地的治理模式有所不同——简而言之,内地的州县是直属中央政府,实行流官统治,赋税也要大部分上缴。但羁縻州县则有所不同,羁縻州县基本上是由当地土酋担任世袭首领,也不向中央政府缴纳赋税,只需定期上贡即可。这种模式一直延续到唐宋时期。

当然从秦到宋,羁縻州县地区的统治并不总是稳固,这些地区不时会发生叛乱,中央政府也会继而派兵镇压。一般而言,在平叛之后可能会选择加强统治,设立直接的郡县统治,但也可能考虑到统治成本等原因,仍然延续羁縻统治。但总的趋势是中央政府直接统治的区域不断扩大,羁縻地区在不断缩小。

土司制度:一种权宜之计

元朝入主中原之后,开始实行土司制度,以取代羁縻州县。土司制度的核心仍然是间接统治,只不过由中央政府封给当地酋领世袭土官或土司称号。土官名义上隶属于当地行政系统,而土司名义上隶属于当地军事系统。土司可以领有土兵,有些大的土司所领土兵数量众多,而且骁勇善战,因此在中央王朝征伐的过程中,有时候甚至会征调土兵。

明清时期仍然延续元朝的土司制度,作帝国在边疆地区的统治模式。这一时期的土司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西北地区与西南接壤的边疆地带也设有土司。

无论是羁縻州县还是土司制度,都是王朝国家在边缘地区进行统治的一种权宜之计,这一政治思想起源很早,早在先秦时期,就有五服体系的政治设计,所谓“五服”就是以天子所在的都城为核心,由内而外的五种不同治理模式,分别为甸服、侯服、宾服(也作“绥服”)、要服、荒服。

甸服就是天子直接统治的地区,侯服是拱卫天子的诸侯列国。五服制度由内而外亲疏程度有很大的区别,甸服需要每日朝贡,侯服理论上要按月,绥服按季,要服按年进贡,荒服是蛮荒之地,只需朝贡一次即可。

五服制度是理想中的政治体系,现实中并未严格实行过。但这种政治理念却在中国古代的地方治理体系中处处可见。比如,在边缘地区实行的羁縻制度和土司制度,还有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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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图

为什么要在土司地区设置卫所?

如前所述,实行羁縻统治的原因主要是帝国力量难以企及,亦或是统治成本的原因不值得中央王朝建立直接的郡县统治。但随着地域的开发和人口的增长,很多之前政府统治薄弱的地方,开始变得有统治价值,中央王朝直接统治的区域也在不断拓展。

岭南地区就是个典型的例子,秦汉时期还是荒服之地,唐宋以来逐渐成为重要的区域,明清时期更是成为帝国重要的财赋之区和对外贸易的最为重要的集散地。

明清时期土司制度主要集中分布在西南地区,尤其是以西南山地为主。中国西南地区的山地与东南亚山地紧密相连,有学者也将这片山地称之为“佐米亚”,所谓“佐米亚”就是遥远的地方,意即这片山地是天高皇帝远,历来是国家统治薄弱之区。

明代之前,生活在西南山地的人群以非汉人群为主,他们并未接受王朝国家、郡县体系的洗礼,仍然维系较为原始的统治模式和生活方式。而中央王朝也通过间接统治的方式,默许当地的这种传统治理体系,只需土司首领认可王朝的统治权威即可。

明初开始实行的卫所制度是一个很大的转变,明太祖朱元璋为了维护帝国的统治,广泛设立卫所,尤其是在京畿地区和边疆地区。在西南地区,明帝国虽然沿袭了元朝的土司制度,继续授予归顺的土司首领职位,但与此同时却在土司地区或者周围地区大量设置卫所。

朱元璋像

卫所便是代表中央王朝的军事机构,卫所还会在附近设立屯田,以实现自给自足,相当于是一个军屯组织。因此,虽然仍未设立流官体系,但由于卫所制度的施行,明朝对西南土司地区的统治相较于元朝又更进了一步。

卫所体制在西南山地建立之后,大大改变了自秦汉以来西南山地的政治军事格局,朱元璋的统治思路是以卫所控驭土司,使得土司势力难以成为当地绝对的统治力量。

卫所屯田的扩大在部分地区也侵占了土司的利益,导致当地土司反叛,当然很快就被王朝镇压。不过,明朝的卫所制度在王朝中后期开始崩坏,大量士兵逃亡,这种世袭的军队体系开始难以维系,于是在北部边境地区施行营兵制度,也就是募兵制。

与此同时,明代中后期商业的兴盛,人口流动空前,大量的流民和商人进入西南地区,或是经商或是定居。比如很多人进入当时四川、云南的交界山区私自采矿,还有很多人在西南地区山区采伐木材。这些商业行为也引起了当地土著和流民之间的矛盾,加之卫所体系崩坏,土司乘机反叛。

明代中后期,西南地区大量的土司叛乱,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很多地区由于大量汉人的进入,在平定叛乱后便有了设立流官统治的基础。因此,明代后期以来,在西南地区开始逐渐推行“改土归流”——废除土司,改为流官统治。

改土归流,从被动到主动

明代的“改土归流”很多时候是“被动”之举——明王朝并没有统一的制度设计和强烈的意志想要在西南土司地区推行流官制度,而是由于当地土司反叛,在平叛土司家族之后才设立流官。

甚至在一开始,还有很多官员反对设立流官,理由便是在这些地方设立流官的统治成本过高,或者是当地土著并未汉化,流官统治也能会引起当地矛盾,不如继续沿用土司制度。

当然也有另外一些官员指出,朝廷每次平定叛乱都所费甚巨,如果继续设立土司,岂不是养虎为患,浪费公帑。因此,设立流官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后来这种“设流”的声音逐渐占据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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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明末的丽江府土司木增,是力倡学习汉文化的代表。

清朝入关之初,为了稳固统治,无暇顾及边疆地区,在很多地方都继续沿用当地土司统治。不过,经历顺治和康熙两朝,在雍正即位之后,开始在行政上大刀阔斧进行改革,比如推广直隶州制度和基层保甲制度。为了推行基层保甲制度,在西南地区大规模实行改土归流。

雍正时期的改土归流是“主动”而为,有全盘的制度设计,雍正皇帝派自己的心腹大臣鄂尔泰担任云贵总督,主持当地改土归流事务。清朝在改土归流地区普遍设立保甲,有的地方是十户立一头人,十头人立一寨长。

清朝的统治力量进入土司地区之后,建立军事据点,设立绿营和汛塘。同时还在基层设立同知等流官,中央权力在土司地区也开始渗入基层。在雍正朝后期,雍正帝在土司地区推行保甲的设想得以实现。

改土归流也可以视为土司地区的“内地化”进程,此举使得这些地区与中华文明更加紧密的融为一体。这种融合不仅是制度上的融合,还有文化层面的融合。比如,科举制度也开始在改土归流新设地区推行。我们都知道,科举制度不仅是一项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在中国古代更是在文化上维系着这个大一统国家。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日趋成熟,各地都有固定的学额,对于边缘地区而言,这些弥足珍贵的学额使当地的读书人可以有机会成为王朝的官员。改土归流之后,原来的这些土司地区,也开始和内地一样形成了士绅阶层,这些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当地新兴士绅成为了儒家文明在当地推广的代言人,也使得这些地区在文化上也逐渐“内地化”。因此,改土归流不仅有战争和制度变革,还有文化的交融与传播。可以说,改土归流对于明清大一统国家的维系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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